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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给你取名叫爱新觉罗傲天的(1 / 1)

轰隆隆的引擎声响起,数十道身影沿着水泥马路冲了出去,陆之野骑着摩托一马当先,夜风吹起他的炫彩的鹦鹉头,七彩的长发在气流中不受控制的飞舞。

“嘿!哟!如果我是dj是dj!是dj!是dj!是dj~”

廉价的音响立在路边,震耳欲聋的音乐一路相随,惨白的路灯下,陆之野鲜艳的发色比他身下贴满旺仔贴纸的摩托还要吸睛。

紧跟着冲出去的绿发青年被陆之野的头发扇了两个耳光,嘴里还不忘“嗷”的大叫一声。

“呜呼!陆哥冲啊!!!”

“陆哥牛逼!我的眼睛要怀孕了!”

“滚你丫的!”

陆之野如闪电般疾行,手腕上的夜光手表每过十秒就变换一个颜色,和他七彩他长发交相辉映。

青年一边摇头晃脑的哼歌一边冲过了终点线,摩托尾部的旺仔贴纸上是一张圆润的笑脸。

“陆哥又是,回国!”

颤抖吧,游戏,他回来了!

在游戏颤抖之前,系统提示音先响了起来。

【玩家已载入c级副本《永夜公司》,请玩家努力扮演角色,完成主线任务:获得优秀员工】

万伽的眼前出现了一片光幕,第一排写着扮演值,第二排是探索度,两者目前都是0。

你们这黄油上来就玩角色扮演,有点子刺激啊。

万伽关掉光幕,坐在椅子上翻了一下桌上的执勤表,最近的一次打卡是在半个月前,也就是说这半个月都没有人来打过卡。总不能这个公司已经倒闭了,没员工来上班吧。

万伽找了一下自己的名字,从四个月前开始,每隔半个月出现一次。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他半个月上一次班,一次班上半个月,全月无休。第二,他每半个月只来上一次班,一个月工作两天,休息二十八天。

不管是哪一个都很离谱。

除非,他是走后门进来的,大少爷体验生活,所以一个月只上两天班。

完全合理了。

万伽不知道,刚刚升到百分之五的探索度又掉回了百分之二。

另一边五个玩家正在工位上工作,他们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坐在办公桌前,电脑上是没完成的文件,所有人都听到了系统提示音,为了成为优秀员工,不得不硬着头皮开工。

好不容易熬到了午休,五人聚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戴眼镜的女玩家告诉四人她发现这家公司的员工根本不下班,他们累了就在工位上睡觉,醒了就继续工作,饿了去食堂吃饭,完全把公司当家住。

她邻座的员工告诉她,他们只有每半个月有一天可以离开公司,那天保安会来公司看守,防止敌对公司派人来偷文件。

“也就是说,这个副本不止一家公司,”扎着小辫子的男人不安的低下声,“万一,敌对公司才是永夜公司怎么办?”

“那我们这一上午不是白工作了?”染了一头金发的青年面露苦色,眼镜女提醒道:“明天就是月底,我们可以趁没人提高探索度,顺便确认这家公司是不是永夜公司。”几人还没说多久,手机齐齐响起了提示音,这不是他们自己的手机,多半是游戏发放的。

员工群里有个主管了所有人,让新来的员工去保安室领身份卡,之后他们就要靠身份卡进行打卡确认。

五人饭都没吃几口就赶往保安室,这地方绝对值得探索。

保安室距离办公楼两百多米,周围没有任何建筑,就这么一座高楼拔地而起,远看像一座塔。五人走到楼底的时候特意看了眼,门口挂的牌子还真是保安室。

进去之后空荡荡的看不到人影,正对大门的是铁皮电梯,电梯里只有第四层的按钮,不出意外第四层就是真正保安室的所在。

金毛有点犯怵,这保安室哪里像个保安室了,你说这是关押长发公主的塔他都信。

“我们不会开门杀吧,电梯一开就看到一个被困在塔里的怪物之类的。”金毛话没说完电梯就到了,铁门向两边打开,没人。

五人都松了一口气,出了电梯是一条走廊,左边连着一个房间,挂着保安室的牌子,右边房间上挂着资料保管室。

“还真是关了长发公主啊!”金毛看着右边的房间蠢蠢欲动,扎着小辫子的青年按住他的头转回左边。

“你想被npc追杀吗?”齐未这么一说,金毛不敢看了,几人收了心思敲了敲保安室的门,里面传来一声“进”后再没动静。

“齐哥,进去吗?”金毛和齐未是组队下的副本,齐未不发话,他不敢进去。

“别惦记你那开门杀了。”齐未知道他在想什么,先一步开了门,房间比他们想得大得多,墙上有一扇巨大的窗户,一个不小心人能整个摔出去。窗户旁边有一张长桌,桌后坐着一个年轻男人,这人拿着手机打字飞快,似乎在同人聊天。

“身份卡在桌上。”男人头都没抬,一门心思铺在聊天对象身上,齐未想着和npc套套话,没想到对方沉浸在聊天里无法自拔,只偶尔回他们两句嗯哦。

几人不得不放弃,出了办公室后金毛忍不住嘟囔了一句:“他不会是在网恋吧?”

坏了,被他发现了。

万伽真的是在网恋。

在他意识到自己估计是公司老总的儿子,体验生活的富二代后,他二话不说打开手机,正好有个陌生账号给他发了好友申请,万伽猜测估计是想攀高枝的拜金男,这可是黄油,这不就是他的攻略对象!

对方的id叫池瑜,多半是真名。池瑜说他是晨曦公司的总裁,问万伽愿不愿意和他合作。

万伽不知道晨曦公司,但副本既然叫永夜公司,这个晨曦公司肯定比不上永夜,估计是小公司想傍他这个大款,在永夜吃肉的时候他们晨曦喝点汤。

万伽觉得自己完全懂了。

万伽回复他可以是可以,但他要看到池瑜的诚意。对面直接打了五万过来。

黄油里的诚意不该是什么裸照吗?

“我是指,发张照片我看看。”

晨曦公司大厦顶楼,池瑜握着手机蹙起眉头,这个保安二话不说直接答应合作,让他有点不放心,之后对方提出看看诚意,他反倒安心了,有所求才好掌控。

“什么照片?”

“脖子以下,小腿以上,你看着挑。”

池瑜和万伽的聊天在这里戛然而止。

探索度悄无声息爬上了百分之十。

池瑜纠结犹豫了半天最后就发了一张锁骨照,不太够味,万伽待在保安室里体验了一把网恋撩骚,觉得不对。

黄油进展这么慢不怕玩家投诉吗,通常来说应该是什么开局双飞,千里送逼,爬床福利之类的吧,再不济也不至于让玩家一个人坐在保安室里玩手机啊!

一定是他漏掉了什么重要是线索。

万伽当即在自己的手机里一顿搜罗,还真给他找到了主管之前给他发的短信,说是明天他会来保安室一并看守资料,以防对家公司派人偷窃。

“对家?”

万伽想到了晨曦公司,这是这个游戏里除了永夜之外他唯一知道的公司,可是晨曦会是永夜的对家吗?

那必然不是!

总裁发色情照的公司算什么对家!

而且,以他对黑心资本家的了解,永夜恐怕是指永远没有夜晚,没有下班的意思,跟晨曦意思一致,这能是对家?

万伽安心了,注意力重新回到主管发的短信上,明天所有员工全部下班,公司只剩下保安和主管两个人看管资料。

这是什么?

这不就是千里送逼剧情?

我全都明白了。

主管这边被气的不轻,新来的几名员工不知道怎么过的面试,策划不会做,只会几个人聚在食堂聊天,或者拉着其他员工问东问西,不回话就缠着不让回工位,毅力堪比小强。

“袁主管,您喝口水,消消气。”金毛从饮水机接了一杯热水给他递过去,这是他们目前能接近的地位最高的npc了,要是好感度过低,可能会影响之后的优秀员工评选。

袁咏没理他,打发他们几个去档案室复印文件,别在这里碍他的眼。

档案室,一听就有线索,乔未给金毛使了个眼色,两人结伴往档案室去,剩下三个人也急忙跟了上去,可算清静了些。

袁咏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透过窗户能看到对面那座高塔,外头天色没那么亮了,再等一会儿入了夜,那几个不合格的员工自然会被处理干净,公司不需要废物。

齐未并不是第一次下游戏,通常来说天黑之后副本难度会大幅度提高,他们必须在此之前把档案室搜查完,好在档案室不算大,五人分头行动,只要一个多小时就够,尤其这里还有金毛,金毛的运气超乎寻常的好,每次都能发现关键信息,这也是他带着金毛一起行动的原因。

“齐哥!柜子下面有张名片!”金毛举着一张黑色的名片递给他,永夜公司所有人使用的都是身份卡,名片这种东西绝对是外来人员的。

“这是…记者?”齐未接过来看了一眼,这是一张记者的名片,上面还有他所工作的报社。

晨曦报社。

“我记得保安室好像有报纸,被那个保安拿来垫桌角了。”眼镜女说到这里神色古怪,“我们如果要拿到报纸,只能在今晚午夜所有员工离开公司偷偷潜入保安室。”

从今晚午夜到明天晚上这段时间里公司只有保安一个人,这是他们唯一的机会,其他时间里公司到处都是员工,一但npc对他们产生怀疑就会扣扮演度,扮演角色度越高最后的结算积分也就越高,他们冒险下游戏可不能空手而归。

“今晚我和金毛去保安室,你们跟着其他人出公司,去找找这个晨曦报社,说不定还能找到这个记者。”齐未立刻敲定了计划,其他人也没意见,留在永夜公司虽然收益高,但是风险太大,没人愿意赌自己命有多硬。

昏暗的房间里,宴礼盯着天花板打了个哈欠,起身倒了杯水浇在自己头上,整个人终于清醒了些。

这是他被包养的第一天。

昨天早上,宴礼刚交完房租,手头只剩下不到一百块钱,迫于生计,他跑去距离自己居住地最远的南区碰瓷。

别人十四岁在上学,他十四岁在犯罪的边缘来回试探。

宴礼是第一次干这行,随便选了一个商场的地下停车场踩点,他运气不错,找到了一辆宾利,锁定目标后就躲在停车场出口蹲守。

等了一个下午,他腿都麻了的时候,那辆车终于出来了。

一看到车头出现,宴礼就顺势扑了过去,刚启动的车速度不快,就是撞上了也死不了。

本该是这样的。

可惜宴礼扑了个空,对方好像提前预料到了他的举动,停在了宴礼的左前方,根本没撞上。

坏了。

宴礼从地上爬起来,也不在意衣服上蹭了灰,转身就想跑,他可不想被车主扭头送进警局,然而没跑两步,一伙黑西装的男人围了过来,他立刻判断出自己惹错人了。

宴礼立刻转身“啪”得一下就跪下了。

男儿膝下有黄金,穷逼没有。

“大哥,您是要割肾还是要我卖身,我都配合!”

司机下车拉开后座的车门,岑溪抽出一根烟点上,袅袅升起的白烟遮住了男人阴沉的眼神。

前世宴礼被他撞进了医院,他看出宴礼是有意碰瓷,但还是让秘书给了宴礼五十万,没别的,就是挺喜欢这个小孩儿的脸罢了。

谁知道宴礼胆子大得很,拿着他给的五十万去放高利贷,九出十三归,越滚越多,赚的盆满钵满。

之后更是——

啧。

岑溪走到小孩儿面前,俯身对着他的脸吐出一口烟圈,宴礼嫌弃的偏过头,他从小在旧筒楼里长大,骨子里都浸泡着挥之不去的烟味和腐烂的臭气。

他极端厌恶烟与酒。

岑溪记得他的喜恶,却不再愿意惯着他。

“如果我要你命呢?”

宴礼饿了一天了,脸上没什么血色,他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脸,把刚才碰瓷时蹭上的灰擦去。

他对自己的脸很有自知之明,能用就用了。

宴礼睁着一双鸦色的眼,把略长的刘海拨到耳后,完整的露出自己的五官:“我的命不值钱,我的脸更值钱,再长三年,能卖的更好。”

岑溪比宴礼更清楚,长大后的他这张脸有多惑人。

他也曾被宴礼的皮相骗过。

“小孩儿,你要不要跟我?”

宴礼眼皮一抖,他才十四岁,过早体验性生活会影响后期性功能的。大叔看着人模狗样的,居然玩未成年,你们有钱人真变态啊。

心里骂着变态,宴礼脸上还是露出几分喜意,他捏住岑溪垂下的风衣衣摆问:“大叔,我跟你的话,你给我多少?”

脸皮不能让他填饱肚子,也不能帮他搬离旧筒楼。

宴礼的选择并不让人意外,岑溪早就清楚这个小孩儿是什么样的货色。

正巧,和他很般配。

岑溪把手里的烟递到宴礼唇边,小孩儿苍白的下唇被压出一小块凹陷,“把这根烟抽了,我就先给你五十万。”

一根烟五十万,试问是什么样的冤大头愿意花这个钱?

又是什么样的蠢货不赚这个钱?

宴礼没读过多少书,但他知道五十万是什么概念,把他拆了卖都卖不到这个价,只是克服生理厌恶抽根烟而已,他一个孤儿,凭什么能值这个价?

虽然宴礼对自己的脸很自信,但是他还没长开呢,大叔就不怕他长残了吗?

宴礼张嘴咬住烟蒂,含糊的猜测:“大叔,我是不是长得像你死去的白月光前男友啊?”

替身情人也不是不能做,得加钱。

岑溪冷笑一声:“你配吗?”

白月光?

宴礼根本就是毁掉一切的搅屎棍,擅自闯入别人的世界,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之后毫不犹豫的拍拍屁股走人。

说他狠心,分手之后他还是百般温柔,任岑溪怎么威逼利诱也不恼怒。

说他念旧,他转头把对岑溪做过的一切复制粘贴到另一个人身上,一招鲜吃遍天。

宴礼看着明显陷入回忆的男人,鼓了鼓脸,不就是被前男友甩了吗,有什么不敢承认的,你至少还有钱。

我可是一无所有。

烟蒂被宴礼啃的全是牙印,他嫌弃的吐了吐舌头,把烟取下来随手按在水泥地上,接着撕开烟卷,抽出里面的烟丝扔到一边。

只有失恋的大人才要借烟消愁,宴礼才不抽。

“叔叔,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投资我,绝对比你前男友赚。”

“你看,我才十四岁,年纪小,你喜欢什么类型都可以慢慢培养,而且我无亲无朋,随你拿捏,最重要的是,我还是个处男!”

“你那个前男友指不定玩的多花,我就不一样了,洁身自好,烟酒不沾。”

宴礼嬉皮笑脸的从跪姿改成蹲姿,双手托着下巴做开花状,“大叔,你这五十万花的物超所值。”

岑溪扫了一眼地上的烟丝,没多说什么,五十万都不能让宴礼抽烟,还是价格开低了。

“少油嘴滑舌,起来,给你买几件衣服。”

宴礼两腿一蹬就跳了起来,他今天又是飞扑又是下跪,衣服上早就不能看了,有人愿意给他买衣服,宴礼立刻送了岑溪一个灿烂的笑。

岑溪全当没看见。

前世他们真正接触的时候,宴礼19岁,岑溪36岁,独自一个人在外摸爬滚打十九年的宴礼,最擅长的就是看人眼色,他时刻戴着虚假的面具,把自己打造成一座密不透风的堡垒。

即使是在热恋期,岑溪也没见过宴礼真正的笑容。

宴礼以为岑溪要带他一一试衣服,谁知道他连一块布都没能摸到,十几个黑西装保镖直接把架子上的衣服全部打包带走。

不是给我买吗?

一点体验感都没有。

宴礼翻了个白眼,你们有钱人真讨厌。

买完衣服,宴礼上了岑溪的车,两人分坐在两边,中间足足隔了一条银河,任谁看都不会觉得他们是金主和小情人的关系。

“叔叔,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哪有小情人连金主的名字都不知道的,以后他出门在外惹了麻烦,报靠山都不知道报什么。

“岑溪。”

“别叫我叔叔。”

前世的宴礼也喜欢叫他叔叔,床下叫,床上也叫。

岑溪听得反胃。

“哦,那我叫你先生?”

宴礼想起筒楼里的一对夫妻就是这么互相称呼的,仔细想想,他和岑溪的关系和夫妻也差不了多少。

都是钱色交易。

荀千临是在十三岁的时候见到了被父亲带回来的谢知熙。那时候他站在阳台上,一只脚悬空,半个身子探到外面,摇摇欲坠。

谢知熙站在他的身后,和回头的荀千临对视了一瞬,转身离开了阳台。

荀千临摔落在地时,钻心的疼险些剥夺了他的意识,谢知熙走到他的身边低头看他,男人的脸替代了坠在空中的日轮,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的血从伤口中向外奔逃,阳光从他的身后打下来,荀千临的双眼刺得生疼。

要瞎了。

于是他闭上眼,即使看不到画面,荀千临也能感受到那个人站在他手臂一侧,一直没有离开。

直到他终于晕了过去。

救护车是保姆叫的,谢知熙眼睁睁看着他晕过去都没进行任何救助措施,荀千临就是死在那里恐怕也不能让他的心有半点波澜。

荀千临摔折了右腿,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时候,他又想起了那双凉薄的眼。

第二次,他去了谢知熙的书房,黑金配色的钢笔称得上一句锋利,戳破皮肉时浓稠的血比红墨水还丝滑,荀千临用手做笔,在谢知熙的书桌上画了一个简笔火柴人。

失血的感觉并不好受,荀千临抹了一把血舔了舔,这样大概是不补了血的,铁锈味也并不符合他的饮食审美,他的头逐渐发沉,最终趴在了谢知熙的书桌上,简笔画被他的手臂抹成一滩血渍,什么也看不出来。

再次从医院出来后,谢知熙送了他一份出院礼物——一支钢笔。

“这支我没用过,送给你了。”

荀千临把钢笔扔了。

他不要这种没用过的,不受原主喜爱的“礼物”。

荀千临从谢知熙的笔筒了挑了一支用了很久,出水也不那么流畅的旧钢笔,那是谢知熙刚来荀家时就带着的。

“叔叔,你是这么念旧的人吗?”

谢知熙没回答。

第三次,荀千临成年了,谢知熙也在荀家住了五年,这是荀千临父亲的情人中待的最久的。

成年之后,很多事情也就不避着荀千临了,几乎每过一段时间,荀千临就会看到父亲和谢知熙在客厅里拥吻,听到他的脚步声也不会中断,谢知熙偶尔会分出一丝眼神给他。

荀千临单方面的认为谢知熙在向他求救。

也可能是引诱。

这不重要,端看荀千临怎么想。

这一次荀千临将地点选在了父亲的卧室,水果刀并不足以割断人的脖子,所以他选择了竖着贯穿。

父亲的血也不比他的红,为什么谢知熙愿意和父亲做爱,却从不对他示好,荀千临是个勇于探索的好孩子,他割开父亲的胸腔,感受逐渐逝去的温度。

是父亲的内里吸引到了谢知熙,还是父亲的外在?

父亲没有他的好运,没能活着从医院出来。荀千临在十八岁失去了父亲,偌大的宅子里只剩下他,谢知熙,还有一个名义上的哥哥。

“叔叔,哥哥长得不像你,别再让他来我房间了,我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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