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振邦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本以为叶炯榆也不是,但当她出乎自己意料的时候,他也就更措手不及,不知如何作答。
索性,秦振邦走上来,拉上叶炯榆的手,朝着前面继续走去。
“走吧!前面更漂亮。”
叶炯榆也任由秦振邦牵起她的手,软软的手被他大大的手掌包裹着,很舒服,就像躺在他宽厚胸膛上那样,好安心。她回握着他,被他牵着朝前走。
走完那条阳光几乎照不进来的小道,到了一片阳光明媚之地。那里有堵围墙,墙里栽了淡粉色的玫瑰花,搭着围墙,羞涩的伸了出来,在阳光下美得耀眼,却美得和谐。
叶炯榆禁不住地就朝那堵墙走去,她冲着的却不是那美丽夺目的花,而是墙头迎着阳光几乎看不清楚的野草。金黄色的野草几乎被金灿灿的阳光湮灭,但依旧傲立着,十足一份迎着阳光的骄傲。
想着自己,或许真该找回这份迎着阳光的骄傲。
她转过身,背着阳光朝身后的秦振邦看去。
“我想回家了。”
“嗯?”
“我想去医院再看看我妈。”
母亲,现在成了她唯一的牵挂。
“现在吗?不如让阿姨再休养两天,我们也在岛上住些日子再回去,不是更好?”
秦振邦自认这话讲得非常正直,却让叶炯榆听出了弦外之音的暧昧。脸顿时又红了,赶紧转过身去。
这害羞的转身,更是让秦振邦哭笑不得。这个年纪了竟似少女般害羞?想来也是,是他教会了她情/爱之事,在这上面,她怕是要比许多少女都要单纯。
想到这,他步子迈大了几步,跟上去,再牵起她的手,倒也没说什么。该说什么呢?女人面前他嘴本就笨。
但她是不知道,她真误会他了,起初真没想那档子事,只是她现在真暂时不能回家,后来她这么一提醒,他真不希望她回家了,两个人就在这与世隔绝的岛上天荒地老也未尝不是件美事儿。
“你不用上班么?政府的事儿不用管了吗?”
“我请了几天假。”
叶炯榆突然想到《长恨歌》里的一句,调侃着念了出来。
“从此君王不早朝?你岂不是要成昏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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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疤痕
叶炯榆突然想到《长恨歌》里的一句,调侃着念了出来。
“从此君王不早朝?你岂不是要成昏君了。”
这么一来,她岂不是成了祸国殃民的祸水,他便成了贪恋美色的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