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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8章 斩杀林邑王(2 / 2)

另一方面,适应南方战斗环境的骑兵,几乎没有幽州人,因为幽州人到了热带,病死率太高了。

赵云这次虽然带了骑兵,但人员几乎都是从扬州荆南调的,这些人也不擅长骑射,几个月的仓促训练根本搞不定。

种种不利因素夹击之下,逼得赵云出战前不得不去找李素想办法,把他的担忧说了,请无所不能的司空帮忙想想看解决之道、另辟蹊径。

李素想了想之后,给赵云配属了守城战时用来往城下砸的投掷兵器、一种汉军已经装备的火药爆炸毒烟罐。

这种火药罐爆破声音还是非常响的,而且火光也还算猛烈,还有持续燃烧和有毒的黑烟,基本上跟原本历史上南宋时那些守城的投掷弹兵器差不多了。

就是预制破片技术还不成熟,指望弹片杀伤的效果很差,只能是临时加点锈铁钉铁屑碎石,增加破片数量。

但最多也就几十个碎片,炸开后弹片砸不到人就没效果了,只能指望火药那点爆破气压把人震出点轻微内伤。

不过,这样的兵器,用来给骑兵反大象,还是比较灵活的,可以作为一个有力补充。

首先这种铁罐只要点了导火线后,稍微吹几秒,扔出去,导线烧完了才会炸,所以出手的时候没有怪叫巨响,也就不会惊吓到掷弹兵自己的马。

而之所以这种兵器成型后用的是铁罐而非陶罐,也是因为引信问题上走过弯路——李素一开始拍脑门,被后世的《赤壁》电影误导,觉得掷弹兵直接用陶罐装药就行了,还省钱。

结果这种武器的第一次实战,就吃了亏,哑弹率极高:

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触发式引信”,都是要点了导火索烧到弹体上才会炸。砸在地上的那个瞬间、撞击本身是不会导致弹药爆炸的。

陶罐装药的结果,就是落地还没爆,罐子先碎了,火药撒了一地,导火索好不容易烧完,只能引爆跟导火索黏连在一起的那一丁点残余火药。

李素这才把异想天开的陶罐掷弹兵淘汰了,乖乖用摔不碎的铁罐。

不过,因为这种兵器本来不是给骑兵配的,还有铁壳,所以稍微有点沉重,一个至少有三四汉斤。

守城的时候有落差优势,还能稍微丢远一点。骑兵在马上还没法双手扔实心球那样扔,最多只能是单手投铅球的姿势,李素在赵云出征前测试了一下,最多也就丢二三十步远。

这个距离太危险了,不利于骑兵对大象放风筝。所以李素当初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加大甩动力臂,便于发力扔得更远。

比如装个手榴弹柄,或者向投石兵那样弄个投石索把铁罐甩起来……

一番对比实验,李素当时最后选择了投石索结构。主要是这玩意儿古人接受度高,加工起来也方便,几根绳子做个网兜套在铁罐外面就行了。

不过实际使用测试当中,也出现铁罐形状不规则、投石索网兜在出手时不易把铁罐在最佳位置甩出等等麻烦,好几次都甩偏了,就跟铁饼运动员多转了几度角,最后落地时能差很远。

最后,居然还是赵云自己看李素很苦恼,帮他给出了临门一脚的建议:那就别费劲搞重复利用式的网兜了,直接一次性网兜!套上就拿不下来那种!使用的时候多甩几圈,加速到足够快时,算好角度直接脱手,把绳网兜跟铁罐一起扔出去!

李素一想对啊,他居然被传统投石索兵器的固化思维给限制住了!

传统投石兵的投石索要重复利用,那是因为单块石头杀伤力极为低下,所以需要反复持续的火力输出。而且石头便宜,比绳网兜都便宜,那当然是便宜的部分一次性,值钱的部分重复利用。

但现在要丢的是火药铁罐,弹药比投射器值钱多了,弹药都用得起,还省什么投射器?一次性不就好了!稳定性第一!

想到这儿,当时李素脑中豁然开朗,就想起了他前世看过的二战时期反坦克战史:

1941年初,苏芬战争持续期间,芬兰人为了提高“没落托付鸡尾酒”的反坦克射程,提高反坦克手的生存率,就把古代投石索跟燃烧瓶结合起来,用可重复利用投石索甩瓶子增加射程。

但这种“节俭”的做法显然导致了可靠性下降,实际上依然导致反坦克手出手迟缓,多了不必要的伤亡。

后来美军学去了这一招,开发制式的反坦克粘性炸弹(就是《英雄连》这些游戏里被称为“袜子”的反坦克炸弹)。米国人财大气粗,当然以作战效率为第一,完全不考虑成本。

“袜子”黏弹也需要柔性甩柄增加投掷惯性和射程,但米国军火商就直接做成一体式,把握持部分一起扔出去。

赵云劝李素把“投石索丢火药罐”改良成“一次性一体式设计”,倒也颇有美军改良芬兰军土办法的神韵了。

这,才有了今天赵云的骑兵们手上这件反战象武器:一个牢固的、无法解开的麻绳网兜,里面套个铁皮火药罐。每一条麻绳的尾部都抽出来拧成一股,非常便于握持甩动加速。

触手冰凉的铁皮和丝毫不会打滑的麻绳,给了赵云麾下骑兵普遍的心里安慰。

他们冷静地分批逡巡横掠过阵线,依次用队中火把手的火把点燃导火索,然后猛甩五六圈,把罐子的惯性加速到最大,再脱手飞出,竟能至少把五汉斤的东西扔出五六十步远,个别力气大的士兵能扔出七八十步。

区连的象群肆虐而来,仅有少数刚好被几斤重的铁罐直接砸中身体。但皮糙肉厚的大象被这样砸击,根本不以为意,就像人类壮汉被小孩子丢的小石子击中一样,最多只是微微一疼。

但他们的自信和蛮勇冲撞也就到此为止了。

赵云的掷弹骑兵非常灵活,因为掷弹的操作难度本就比骑射容易太多,骑兵的阵势非常容易保持,被逼近的士兵也能轻易退开保持距离。

而随着一声声的火药爆破声和火光、刺眼的硫磺毒烟散开,象群很快开始陷入混乱,跟汉军历史上前三次碰到的同类一样,很快自相践踏起来。

“杀回去!撵着象群的后面丢火药罐!不要扔太远!逼着象群往那些蛮兵密集的地方冲!”赵云痛打落水狗,丝毫没有怜悯,还冷静地让这些疯象为自己所用,狂踩乱杀那些蛮兵。

蛮兵们不得不面临数面受敌的窘迫,很多人不得不返身砍杀受惊的己方大象,还是依然不免被在人群里踩出几十条血路,杀掉数百头大象。

赵云趁势发起总攻,亲自带着骑兵锐不可当,找到一处缝隙,直捣已经混乱不堪的区连中军。

赵云亲自策马冲向一头大象身侧,先是一枪狠狠扎在大象侧腹,锐利的镔铁长枪不比凡兵,在骑兵冲刺的巨力下扎穿半尺厚的粗糙坚韧皮革,捅入象腹数尺之深。

区连的坐象都忍不住惨嗥发狂坐倒,赵云巧妙地控马闪避开轰然倒塌的象身碾压,这才返身杀回。

相比之下,坐在象轿里的区连,都年近七旬了,哪有什么敏捷的身手,自然是直接被倒下的大象压到了一条腿,腿骨直接断为齑粉,腿肉都只有皮肉黏连,惨嗥不止。

但赵云没给他机会多发出这种难听的声音,直接一枪扎中区连咽喉,狠狠一搅,结束了这个背叛汉朝的小吏出身的伪王,那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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