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捧杀(1 / 2)

第312章捧杀

围观百姓,议论纷纷。

蒯越却是对着外面隐秘的打了个手势,当即就有人应在人群中厉声喊道:“如此判决,简直可笑至极!”

“昏官误国误民,当诛!”

“证据确凿却如此判决,昏官必是收了贿赂!”

……

在有心人的引导下,站在门口围观的百姓,纷纷被激起了心中的愤怒,七嘴八舌的声讨着诸葛亮。

面对百姓们的口诛笔伐,以及县令的厉声斥责,诸葛亮却始终非常平静。

反倒是在府衙旁听的许仪见状,不由猛然起身,手握刀柄走到门口,目光凶厉的盯着众人,沉声喝道:“治中如此断案,自有其道理,尔等若心中不服,可提出质疑!”

“若还有人胆敢出言诽谤朝廷官吏,且看我许仪手中刀利否!”

许仪这位二代之名,早就传遍了整个襄阳,那些躲在人群中拱火之人,看到了杀气腾腾的许仪以后,纷纷隐藏了自己的踪迹。

至于其他跟风讨伐诸葛亮的百姓,也不敢继续叫骂。

府衙之内,最恼恼怒者莫过于之前审理此案的县令。

他猛然起身,指着诸葛亮厉声喝道:“被告、人证、物证俱在,汝怎可如此断案?”

诸葛亮看着县令,道:“阁下莫要着急,且听吾细细道来。”

他走到了府衙门口,看着外面仍旧义愤填膺的百姓,毫不畏惧的与众人对视,随后说道:“此案所谓的四条能够给邹午定罪的证据,在本官看来,皆站不住脚。”

眼看众人又有了些许骚动,诸葛亮抬手在空中虚按,道:“诸位莫要多言,且听本官解释缘由。”

众人闻言,这才没有继续骚乱,而是全都虎视眈眈的盯着诸葛亮,想要看看诸葛亮如何解释。

诸葛亮朗声说道:“在本官看来,此案最得力的证据,反倒是是被害人王氏的亲口述说。”

“然孤证不立,若仅此一条,根本不能给邹午定罪。”

诸葛亮话音刚落,县令当即沉声说道:“案发现场有过火烧痕迹,能够证明双方曾经发生过剧烈冲突,二人也都没有否认。”

“这难道还不能证明,被害人王氏内心不愿,邹午却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吗?”

诸葛亮转头看向县令,道:“本官建议阁下先去看看律法对于强奸的定义。所谓强奸,是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发生关系。”

“也就是说,只有证明二人在发生关系的时候违背了王氏意愿,强奸的指控才会生效。”

“可此前已经证实,无论是屋内有过火烧痕迹,亦或是王氏被强行拖拽进入屋内,都只能表明在事发以后,王氏表现了强烈的情绪波动。”

“这里需要注意,事后反悔并不意味着能够代表事前不愿意,因此这两个所谓的有力证据,只能被列为参考性证据,而不可以成为决定性证据。”

县令有些恼羞成怒,道:“那么王氏手臂上的淤青,难道还不能证明事发时王氏曾经激烈反抗吗?”

诸葛亮说道:“不排除有这种假设。”

“但此前我曾经询问过王氏,二人在事后发生过争执,王氏趁着邹午灭火之际逃出府中,而后大呼“强奸”、“救命”,最后被冲出来的邹午强行拖入屋内。”

“本官还问过目击证人,对方也能证实这点。”

说到这里,诸葛亮不再理会县令,而是看向那些在门外窃窃私语的百姓们,道:“本官做个假设,如果邹午并未强奸王氏,王氏却跑出去以后大呼“强奸”、“救命”等词汇,会不会引得邹午方寸大乱,继而冲出去将之强行拖拽至屋内?”

“而王氏左右大臂以及右手腕的淤青,皆符合被拉着双臂强行拖拽进屋所产生的伤痕,所以也不能当做是二人发生关系时王氏反抗的证据。”

众人闻言,皆面露沉思之色。

无论哪个时代,都没有人愿意背上强奸的名声,如果有人跑出去大声呼叫污蔑自己强奸,自己使用的手段或许会更加激进。

在这种情况下,王氏双臂出现淤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县令却是有些急了,喝道:“这只是你的猜测,怎能因此就判邹午无罪?”

诸葛亮沉声道:“律法对于刑事案件的证据链要求极其严格,只要案子存在疑虑,并且嫌疑人没有认罪,就不能给其定罪,这就是所谓的疑罪从无。”

“邹午在县衙之内已经被严刑拷打过,却始终没有承认自己强奸的事实,再加上这些所谓的证据都发生在事后,也有着合理的解释。”

“那就证明,至少以现有的证据链,根本不能判处邹午犯下强奸罪。”

“阁下身为一县之首,难道连这点最基本的判断力都没有?”

县令被诸葛亮怼得哑口无言。

蒯越将诸葛亮表现尽收眼底,不由暗自感叹这个年轻人对于律法的精通,所行所为的确是按照规定而来,根本挑不出毛病。

事实上,那位县令当时判决邹午犯下了强奸罪,也的确有失偏颇。

话虽如此,蒯越却不会坐视诸葛亮完满解决此案。

既然从律法与规则上无法让诸葛亮露出破绽,那就通过舆论手段激起民愤,令诸葛亮名声扫地,也能达成蒯越的既定目的。

他起身走到诸葛亮身前,道:“治中的推断看似合情合理,却唯独没有考虑人性。”

他转身指着正跪在地上掩面哭泣的王氏,道:“被强奸本就是难以启齿之事,就算闹到官府,无论邹午是否会被定罪,王氏此生都有了难以抹掉的污点。”

“试问一下,若非王氏的确遭到了强暴,受到了难以磨灭的伤害,又怎么会冒着自毁名节的危险,却仍旧执意要将罪犯绳之以法呢?”

蒯越这番道德绑架的言论,果真得到了大家的共情。

围观百姓当即纷纷声援王氏,道:“是极是极,若非王氏的确受到了天大屈辱,又怎会自毁名节?”

面对再次反转的舆论,诸葛亮却是不慌不忙。

能够打败魔法的只有魔法,能够击败舆论的也只有舆论。

等到门外百姓正把情绪推到顶峰之际,诸葛亮却是猛然提高了声音,喝道:“本官想请问一下诸位,民间订婚意味着什么?”

仅仅一句话,就让情绪激昂的百姓们安静了下来。

诸葛亮走到一位老妪身前,问道:“媪媪能否为本官解惑?”

妇人迟疑半晌,随后说道:“按照民间俗礼,订婚也就意味着女方已经成了男方未过门的妻子,基本上已经算是男方的人了。”

诸葛亮继续问道:“就算男方此时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媪媪认为,女方会不会深感耻辱,而后前去报官告自己未婚夫强奸?”

这一次,妇人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摇头道:“不会。”

她可是过来人,这辈子也看了不少东西,特别是在普通家庭,订婚尚未完婚发生关系者也不在少数。

且婚约已定,两人早晚是夫妻,女方太过也没道理。

其余围观百姓这个时候,也都猛然回过神来,看向王氏的眼神都充满了质疑。

蒯越心下一沉,没想到诸葛亮思维如此敏捷,当即再次站了出来,道:“治中此举未免有些偷换概念了吧,无论有没有订婚,只要是违背了王氏意愿与之发生关系,都构成强奸罪,休要拿约定成俗的道理做掩护。”

诸葛亮却是反问道:“别驾既有异议,就拿出明确能够给邹午定罪的证据啊。”

“若果真有,本官绝不多言,必然会当众宣判邹午有罪!”

蒯越无言以对。

绕来绕去,还是绕到了开头那一幕,在没有新的更有利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以上那些所谓的证据可谓是漏洞百出,根本禁不起推敲。

好在蒯越并非好相与之辈,心念急转之间就已经想到了对策,当即说道:“按照律法来讲,的确是孤证不立。”

“然既有王氏控告邹午强奸在先,又有那么多佐证。”

“最为重要的是,王氏手臂上的伤痕,的确有可能是在被强暴时反抗所留下。”

“有了如此多的证据相互论证,治中也不能如此轻易就判邹午无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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