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位都是丁元英的朋友。
郑建时在欧洲华人世界大小算个人物,而詹妮管理着庞大的博彩公司,自然也是一位黑白两道通吃的人。
项南把格律诗一号音响交给他们,一是请柏林的权威机构测评音箱和整套音响,取得两份测评文件;二是在柏林、伦敦、巴黎三个城市各找一个格律诗音箱和示范音响的该国总代理,取得签约文件。
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拉大旗作虎皮”,把格律诗音响哄抬成是畅销世界的顶级音响品牌。
这就像前些年,某些内地制造的产品,特地出口再转内销,伪装成“洋品牌”趁机高价销售一样。
以郑建时、詹妮二人的人脉和能量,要办成这两件事自然不难。
而郑建时、詹妮也都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一来,他们跟丁元英有着深厚的交情,而这件事对他们来说,本来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二来,有本事的人在哪都受尊重。
丁元英打理的私募基金,一年就能赚一倍的利润,这比华尔街那些金牌投资经理还要神。能帮这样的牛人一个忙,对他们来说,甚至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
在他们二人的帮忙下,两件事很快都办成了。
柏林最权威的米哈根电声学技术实验中心,在测试格律诗一号音响之后,给出了非常好的测评报告。
拿到测评报告之后,詹妮又帮忙联系了欧洲权威音响期刊《音响世界》,对格律诗音箱组织一次专家测评。
甚至还把它与世界顶级的九款音响做了对比,得出的结论是格律诗一号的品质,绝对不输这些顶级音响。
而光是这个测评就花了十一万欧元。但詹妮却没有让芮小丹、格律诗或者项南出这笔钱,而是她自己出了。
因为这三年间,丁元英被扣押的五百万美元,就是由詹妮保管的,光是存银行生利息,都不只十一万欧元了。
更何况詹妮可是博彩公司总经理,一分钱能当一元钱使得主儿。五百万美元在她手里,三年时间,赚一百万都嫌少呢。
至于代理公司就更好找了。
因为项南并不真想把格律诗一号卖去国外,只是想要一个“畅销海外”的假象,所以开出的代理条件非常优厚。
一套铺货底、一套代销,不要代理商出一分钱,不需要广告和销售业绩,代理期限三年,三年内如果代销的一套没有售出,则在终止合同后自动归代理商所有。
等于是代理商一分钱不出,就白得两套音响。卖出去自然一家便宜两家占,卖不出去也白得两套不错的音响。
这样的代理条件,根本不愁找不到代理商。何况华人在欧洲做生意的多得是,以郑建时在欧洲华人中的地位,要找一些代理商自然不难。
他甚至主动请缨,希望芮小丹把这件事交给他办。他好拿着这几套音响去伦敦、巴黎的侨领圈子联络感情。
而在他的牵线搭桥下,代理的事也很快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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