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佳音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就接到电话,说王招弟和杨乐悄悄走了,给她留了一封信。
信纸一看就是从记事本上撕下来的,撕口那参差不齐,但字写得很工整。
信不长,因为想说的话,昨天他们都跟沈佳音说了。
这封信的主要目的,是向她还有韩医生以及救助中心的人郑重道谢,顺带告诉他们不必寻找。
至于钱,昨天王招弟想借1000元,但沈佳音给了她两万元。
一开始,王招弟不肯要那么多,还是沈佳音劝她收下,她才要了一万。
离锦城不远的Y市就有一片海,物价不高,如果是租一个小出租屋,自己买菜做饭,一万元撑几个月是没问题的。
“你说,要怎么做,才能鼓励更多人去骨髓库做登记呢?”
对于她想领养孩子的想法,沈佳音并不意外。
“我哪天不甜,嗯?”
“沈老板,世界上有你这样的人,真好!纵然我们很快就要死了,却还是很庆幸认识你,感谢你让我们在这个世界最后的日子有了温度。”
“肖总,有没有人说过,你现在越来越像一个昏君了?”
埋在她脖子里偷香的人溢出一串低笑,声音好听得让人抵抗不住。
“真的。款式简约大方,色彩明艳都又不花哨,挺好的。”
沈佳音:“……”
至于王招弟,肝癌后期所承受的痛苦极度可怕,沈佳音想让韩医生定期给她寄一些止痛的药物,所以也必须确保能联系得上他们。
“沈老板!”
“听起来很不错。”
他自己无所谓,但到了娇娇这里,他一分风险也不想承担。
“我理解,我的娇娇有着世界上最干净最柔软的心脏。”
沈佳音望着车子汇进车流,然后迅速地远去,消失在视线之内。
虽然晚了一些,但终究不算太晚。
丁小嫚又笑了。
而现在,他们就打算用这笔钱度过最后的日子,走到哪里便是哪里。
她长胖了,皮肤白了,也爱笑了,还把缺的牙齿给补上了……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只不过他了解娇娇,她决定了的事情,任谁来阻止都没有用,所以她去骨髓库登记,他才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七点多,沈佳音没吃东西就直接出发去约会丁小嫚。
“我知道,只是生命消逝这种事情,无论经历多少次,我都很难平常心以待,毕竟他们还如此年轻,本应有大好人生。”
目前,医学界基本可以肯定,骨髓捐献长期来看对人体没什么影响,但短时间内免疫力会有所下降,再加上任何手术或多或少都会存在风险,为自己人就算了,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拿自己的身体冒险,没几个人会愿意。
沈佳音捏着那封信,心底突然生出浓浓的无力感。她也算是个看多了生死的人,却依然做不到平常以待。
“不用把人追回来。既然他们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那咱们就尊重他们的决定,但还是要关注他们的动向。”
沈佳音被他说得笑了,反手摸了摸他的头发,说:“今天嘴巴怎么这么甜?”
“对着别人我还真的不想说,但对着你,我没什么不能说的。我想去贵州兴义。”
“如果说我们此生还有什么愿望,那就是希望你永远健康、幸福,无灾无难!”
“这是一个漫长的思想转变过程,想要在短时间内有很大的突破,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没有那份幸运,最后的日子能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也是好的。
“挺好的。打算去哪里?当然,如果不想说,你可以不必回答。”
“谢谢。我也祝福你,希望你永远平安、健康、快乐!我真的该走了,再见!”
丁小嫚伸手扶了一下行李箱的拉杆,笑了笑。“不是旅行,是离开这里,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沈佳音放松地靠在他怀里,微微仰起下巴,接受他落在颈子里的亲吻。
突然,她轻轻地弯起嘴角。
沈佳音站在原地,看着丁小嫚将行李放到尾箱,然后朝自己挥挥手,潇洒地上了车。
别人只看到他年纪轻轻就建立了一个商业帝国,只有亲近的人才知晓,除去天分,他付出的努力也远超出他人。
那天下决心走进春雨救助中心,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科技迅猛发展,时代高速进步,带来了许多的好处,也同样裹挟着种种弊端。
“肯定有人这么想,但敢当着我面这么说,也只有你有这个胆量了。”
因为订了十一点多的高铁票,十点的时候,丁小嫚就要走了。
看得出来,她已经放下了那些沉重的过往,准备轻装上路,开始新的旅程了。
“沈老板,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要么已经死了,要么生不如死的继续熬着。”
“今天状态不错啊,这条裙子也很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