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下的兄弟基本都是街边的乞丐,势力鼎盛的时候,手底下有两三千人。
天津茶馆多,戏楼多,相声园子多。
他们经常便混迹于此,表面上跟过路的人讨要钱财,实际上会借着乞丐的掩护偷偷下手。
掏包、撸表、割口袋,活不论大小,什么都做。
他们的手艺并不精,只是人多,如果被人抓住了,就会呼呼啦啦地,有十几个乞丐立刻围上来。
丢东西的主自然就不敢多说什么。
即便是被警察抓了也无所谓,反正那里边管饭。
所以他们就像是滚刀肉,惹不起也躲不开。
如此的日子已经过得习惯了,所以即便是来长春,参加高四爷的寿宴,也多半会打扮成花子,混迹在最热闹的街路之上。
韩萌萌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他们印象中的白三千,一个二三十岁的年轻小伙。
像黑龙江韩老三一样,他们甚至掌握我的一举一动,了解我的住处。
所以我打扮成这样,便如韩萌萌所说,是从明转成了暗。
我面前的马路对面,是一个歌舞厅。
看规模不小,门面装饰得花花绿绿,亮亮堂堂。
虽然隔着热闹的马路,但还是能听到里面鬼哭狼嚎的声音,还有令人心跳加速的咚响的舞曲。
门一开,六七个年轻的男女走了出来。
男人都光着膀子,身上纹龙画虎。说起话来大吵大嚷,一看就是混社会的。
那几个女人都穿着包臀的短裙,紧身的上衣,露着肚脐。
他们显然是喝了不少的酒,走起路来摇摇晃晃。
一些路过的行人见了,慌忙躲避,免得惹祸上身。
有个男人捂着肚子,嚷嚷着尿急。
便提着裤子,走到旁边的墙角,掏出家伙,哗哗地撒起尿来。
忽然有人大声喊:“哎呀我去,都尿我脑袋上了……”
我寻声看去,这才发现对面的墙角下,卧着一个人。
跟我一样,衣衫褴褛,是个乞丐。
原来是那小子喝迷糊了,没注意到墙角的阴影里有人。
“操,尿你身上咋了,老子喝的是芝华士,尿里也有三两样酒精。你他妈的吧嗒嘴品品,你这辈子的啥时候喝过这么值钱的尿?”
就这一句,惹恼了墙角的乞丐。
他爬起身,蹲着要饭的瓷碗,说:“赔钱,不然今天别想走!”
那几个人听了,哄堂大笑。
“就凭你,也不撒泡尿照照,敢对我们王少爷这么说话,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有人喊了一嗓子,一巴掌打掉了乞丐手里的碗。
那碗是粗瓷的,落在地上啪的一声,就碎了。
我心头一动,暗想这小子完了,摊上事了。
乞丐的碗,是千万不能破的。
这是砸人饭碗,等同招惹了所有要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