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好久没回来了,林伯身体还好吗?”
孟晨笑道。
这老者和孟晨老家是一个村子的,早几年开始,就在这里了。
“好好,硬朗着呐!孟晨,我有一年多没见你了吧?你现在,可比以前,壮实了好多!我都差点认不出来了,哈哈哈……”
林伯哈哈笑着站了起来。
孟晨给林伯递了根烟,然后看向他身旁的枣红马。
此马肩背高度接近两米,头部高度超过两米五,普通人站在它跟前,要将手臂高高举起,才能摸到他的背部。
这马,名叫“赤兔胭脂马!”
真叫赤兔马。
当然不是关二哥,或是说吕布的那匹赤兔马,而是这林伯的“赤兔马。”
林伯年轻的时候,是在军队工作的,而且是非常冷门的工作,“养马。”
部队十年,林伯反倒是爱上了和马匹在一起的生活,转业回家的时候,还特意带回来的一头马驹子。
就是这匹马的父亲。
严格来说,孟晨眼前这匹,应该是“赤兔二代!”
后来林伯退休,闲着没事,就带了赤兔在这里揽生意。
不为赚钱,只为让自己和赤兔马都不闲着。
“林伯,我今天来,是想用赤兔练练马术。”
孟晨取出一张五百元面额的华夏币,递给林伯笑道。
“……行!不过这钱,就不用了!”
林伯有些意外,不过还是痛快的答应下来,而且摆了摆手,表示不收孟晨的钱。
“拿着吧林伯,回头多给赤兔加点料!”
孟晨哈哈一笑,探手抓住马鞍,脚下轻轻一点,飞身跃上马背。
“漂亮!”
林伯忍不住赞了一句。
这样上马,对臂力,脚力的需求很大,孟晨能做到这点,在他看来,极为不易。
“林伯,我走了。”
孟晨双腿轻轻一夹赤兔,右手一带缰绳,向着南面而去。
林伯初时还不放心,在后紧紧跟着,不过看孟晨马术远超一般人,坐在马鞍上面稳如泰山,也就彻底放下心来,由着他往远处奔驰。
这会儿人少,孟晨转入一条偏僻的小路,口中呼喝,纵马疾驰。
疾冲,冲步左转,冲步右转,疾停,纵跃障碍……
他利用森林公园里面的地势,左冲右突,来往奔驰,快速适应头脑之中的马战讯息。
“赤兔”平时极少能够像今天这样放开步伐,也表现的极为兴奋,来往奔驰冲锋之下,渐渐和孟晨配合的越来越发默契。
每隔半小时,孟晨就会回到远处,由林伯牵着赤兔,在没有打过药的地方,让赤兔啃食青草,休息一阵。
林伯看到赤兔身上已经渗出汗水,脸上不时露出心疼之色。
不过赤兔马表现的极为兴奋,啃食青草其间,还不时的抬头望向孟晨这边,发出“唏律律”长嘶,表情非常亲昵。
林伯和赤兔相处已久,自然能够感觉到这点,也就不说什么了。
他现在年纪也大了,骑着赤兔从家里往森林公园来回,都是走的四平八稳,平时游人骑马拍照,他更是要小心翼翼的牵马跟着,也确实委屈了这匹好马。
如此到了下午之时,不单孟晨骑术越来越发精纯,赤兔马也似乎恢复了以前的神骏,即使站在原地,也是马首高昂,四蹄不住踢踏,时不时的发出两声长嘶,布棱棱的晃晃大脑袋,双目雪亮。
看看天色,孟晨翻身跃下赤兔。
赤兔矮下头颅,脑袋在他的肩头上轻轻磨蹭,表达亲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