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婶在镇上住了几十年,接触的人多是些五大三粗的泥腿子,大家见面都是吆五喝六打招呼,就没见过几个穿着西装,头发梳得苍蝇柱着拐棍上去都打滑的精英。
上回莫明轩算一个,只不过莫明轩更亲和一些,顾景琰长得太周正了,即便面带微笑,身上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贵气,简直就像大领导下基层慰问,一下就给李婶整得有点无措。
她下意识将手在衣服上蹭了两下,这才和顾景琰握住,“顾顾顾顾什么言。”
顾景琰耐心道,“顾景琰,顾盼神飞的顾;良辰美景的景;黛玄眉之琰琰,收红颜而发色的琰。”
一段饱含风韵的介绍完毕,李婶听得云里雾里,她说,“那我叫你琰琰吧。”
顾景琰……
韩若星快笑死了,费那么多话彰显自己,结果人只记住俩字。
顾景琰嘴角笑容僵了僵,“您叫我景琰就行。”
李婶点头,觉得这孩子脾气还行,就是不笑的时候有点凶巴巴,笑起来就好俊多了,而且他怕狗,顿时觉得那一八七得身高,也显得有点柔弱了。
顾景琰为了表现自己比莫明轩招人喜欢,主动和左邻右舍打起招呼。
但是他跟生意场上那些老油条斡旋能行,在这些嗓门大,各个罹患社交牛逼症还特别八卦的乡里乡亲面前,那点说话的技术显然是不够用的。
李叔说,“这大高个儿,手长腿长的,搬粮食肯定特厉害,上回那个小莫一个人扛两袋呢。”
顾景琰眼皮跳了一下,吹个冷风都娇弱得头疼的人,还能扛两袋粮食?
“小莫那可太有眼色了,字写得比巷尾老孙头还漂亮,当时他呆时间太短了,不然真得让他帮我把往后十年的对联都给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