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容显现的那一刻,姜绒饶是做了那么多的心理准备,却还是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唇,才没有发出声音。
“怎么样,我的容貌,是不是这北城独一份?”
温迎颇有兴趣看着她,她额头上的皮肤细腻雪白,一双圆圆的杏眼,低眉是一瞬的乖顺,抬眼又黑白色的瞳孔留存着的光影勾人。
但最吸引人注意的,却是下张脸,不满了整片红色的疤痕,并不是普通的刀伤,而是烫伤后的红色,半张脸不留一块好肉。
“吓到你了?”温迎的笑意更浓,”这次姜小姐应该明白,为什么路小姐不会与我为敌。”
“你的脸,”姜绒看着那狰狞恐怖的疤痕,“怎么回事?”
她猛地想到潮生那句,沈崇麟绝对不可能喜欢。
“我可以坦诚地告诉你,是我自己弄的。”温迎毫不在意地拨弄着茶杯的盖子,”这个故事很长,姜小姐还是坐下来听听。”
姜绒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她没有犹豫坐了回去。
”姜小姐怎么不拒绝?”温迎好奇问道。
“这里是你的地盘,门口也有人把守,如果我不想听,也出不去吧?”姜绒态度识趣。
“你真的很有趣,我倒是对姜小姐相见恨晚,”温迎将她的茶水斟满,
“你应该也听说过,我救过崇麟,但那个时候,我在这行里已经算是老人了,
经常混迹于的风月场,烟酒都沾,昼夜颠倒,皮肤会比同龄人更加迅速地衰老,
即便我再用心保养,也终究逃不脱时间流逝打磨的痕迹。”
即便脸上红痕遍布,但鼻梁高挺,脸型轮廓十分的小巧玲珑,不难看出是个美人。
“若是同其他姐妹一样,嫁给富商权贵做妻做妾,也算一条路,但以为生几个孩子下半辈子就能衣食无忧的,那太天真。”
温迎拆了指甲上的套子,“年老色衰,没了争斗的资本,也一样被新人和大房踩碎。”
她手极好看,细长如笋,轻轻摆弄着,“所以我一直在物色机会,物色一个,利用男人的愧疚感,就能高枕无忧的机会。”
“你对自己,倒是真下得去手。”姜绒心里十分震撼,温迎这样的女人,看得透,对自己下手又狠,蝉联五年的花魁,果然难对付。
“因为沈崇麟太难的。”她眼里多了点光,“你应该也了解了吧,他有个致命的缺陷,太心软,太重感情,所以沈家内斗了这么多年,他被逼得那么惨,却没想过杀兄弑父。”
“愧疚感比喜欢要更容易得到一些东西,也能让男人们更负责。”姜绒评价道,“特别是沈崇麟这样的男人,你救了他,又因为他毁容,他一定会设法补偿,这才是真正的衣食无忧。”
“是啊,男人的喜欢其实是没用的东西,反正,再漂亮再年轻的一张脸也会变老,我这样的女人,身后又没有像路小姐一样的靠山,”温迎语气淡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