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面对着越朝歌,阳光从他身后泼洒过来,笼罩着他修长精悍的腰身长腿,染透了他的耳朵。
越朝歌垂下脚,看着榻下的绣鞋发呆。
她忽然想起昨晚遗留的历史问题——
她该怎么跟越蒿交代?
越萧本就不自在,加之被太阳晒得有些热,回过神来,见越朝歌盯着鞋子纹丝不动,长眉微微皱了皱。
他想:长公主娇生惯养,穿衣饮食都有人侍候,不会穿鞋不足为奇。
他走到榻前,蹲下身握住她的脚踝。
入手是筋骨分明的骨感,脚仅他的巴掌长,她身上似乎哪里都是小小的,腰也是。越萧在心里给出客观论断。
他的行为吓得越朝歌一惊,脚微微缩起。
越萧握着她的脚踝没松手,隐隐有些霸道,“穿鞋。”
他说着,一手托着她的鞋子,一手握着纤细骨感的脚踝,帮她穿上了鞋。
越朝歌随他去,盯着她身前那颗冠发高束的脑袋,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你这三千青丝,当真同你的脸和身材一样好看。”
越萧一僵,没有躲闪,垂着脑袋帮她穿上了另外一只脚的鞋子。
越朝歌的手从他头上移开,落回榻沿上。
越萧只觉得头皮蓦然一松,紧随而来的,竟然还有一众怅然若失的失落感。他没有立刻起身,垂下眉眼道:“穿好了。”
越朝歌目光盯着他都上的黑金铜冠,道:“小弟弟,你试过戴玉冠吗?白玉冠,或者紫玉冠,绯色玉冠也好看。”
越萧听言,又沉默了片刻,道:“我适合黑色。玉太脆弱,我不适合。”
越朝歌伸出手指点点他的冠,骄横道:“本宫说合适就合适。”
就在此时,掌柜的匆忙闯门进来。
她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幕。气度卓越的男子正单膝跪地给女子穿鞋,女子娇柔妍丽,恶作剧一般地把玩男子头上的发丝和束冠。
她有些尴尬,干咳了两声。
“那个……两位主儿,下头来了一队官兵,想是京城里丢了什么大人物,说要挨个门搜查。两位看着,方便么?”
掌柜的这话刚说完,就想赏自己一巴掌。小两口蜜里调油了一夜,眼下正是贴耳亲密的时候,能方便么?
她讪讪笑了起来,看向两位。
越萧起身,眉眼沉着,看向越朝歌。
越朝歌则是长长舒了口气,站起身来,道:“想是来寻本宫的。叫他们上来吧。”
掌柜的听言,忙点头要下去请各位官爷,忽而脚步一滞,想起她自称“本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