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叔陪了他数年,还没见过这样的越萧,总算有了喜怒哀乐,这样的生动鲜活。眼底有些发热,他速速收了碗,蹒跚着出了门。他靠在廊柱上,含着浊泪,仰头看天上朗朗的星星,心里默默祈祷。
“天爷啊,早些让主子从那恶人手里脱出来吧!不该再让他受苦了!”
越萧不知道他微妙的表情引动了跛叔心里的惊涛骇浪,他自己取蜡烛剪盖了灯,躺到床上。以往他习惯了伤口抽疼,无论受了多重的伤,作息还是一样稳定,今夜却不行。
他睁着眼,心里头一回对明天有了些期待。他想着明日可以去她书房,就忍不住开始想象她书房的样子。她在外明媚张扬,会客的厅堂金碧辉煌,可最早他来送杀信的时候,进了她最私密的侧殿,那侧殿空旷,陈设简单高雅,与张扬华丽的人前客堂全然不同。
书房那样的地方,大抵也是干净素雅的吧。
他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渐渐地,开始渴望进入越朝歌的私人领地。他想触及的,再也不仅仅是越朝歌在人前的骄傲绝艳,他开始觉得不够,开始试图让她偷偷地只允许自己进入。他开始憧憬那种情况下不为人知的小欣喜,开始想据为己有。
翌日,越萧在院子里做完简单的锻炼,跛叔便过来伺候他沐浴盥洗。说话间,透露了梁信已经到府的消息。
越萧初听这消息,面上神色淡淡,似是没放在心上。可实际上,跛叔发现他擦身洁面上药的速度都比往常快了许多。
跛叔捧来一身金丝云纹绲边的广袖玄服。
越萧系完雪白的里衣,长指触及缎面的刹那,忽而一顿。他垂下头,修整着里衣的袖口,状似随口问道:“梁信穿了什么?”
跛叔回想着,“他今日穿了一身祥云瑞鹤的妆花织金白地圆领袍子。”
他说着,顺口评价道:“梁公子出身商贾,却没有市侩的样子,举手投足看着也贵气,当真是好教养。”
越萧昨日见过梁信,确实气质不俗。
不俗的人眼下已经坐在越朝歌身旁,和她一起用膳,不多时便要一同前往书房,共同修缮血玉。
越萧心口涌起一股沉闷,有一瞬间他干脆想,血玉修不修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或者不修也行。
越萧加快动作,接过跛叔手里的玄服放回立柜里,选了身金鹤扬羽的深蓝紫袖襕衫出来。腰间避开伤口,他束了条紫金咬玉的革带,如瀑青丝披在肩上,又挑了柄黑紫玉鹿角簪簪在发间。
他没这么穿过,也从未和人比过容色穿着,以至于他问跛叔说“我和连澜谁好看”的时候,跛叔瞠目结舌。
毫无疑问越萧是更好看的。
越萧得了跛叔的肯定,便以如此装束从旁骛殿走出。来往侍女仆役都把眼睛粘在他身上。就是连澜偶然看见,也目不转睛,手渐渐扣紧了腰间的长刀。
越朝歌正在用早膳,她正念着越萧也该来了,一抬眼,便见一抹仙然的身影踩着晨曦走来。
朝阳温柔的光线被窗格剪碎,映在他身上。越萧身姿笔挺,紫金咬玉的革带把他衬得腰臀紧翘。加之他气度翩翩从容,眉眼生得冠绝古今。越朝歌提着筷子,一双美目写着惊艳,不错眼地看着他走近,落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