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对自己的实力有着绝对的信心,否则没有人敢主动的迎上前去给自己烧出一身的毛病。
现在能留在战场中的,除了一个将这个怪物挑衅过来的剑修之外,那就是两三个与其火焰属性相克的强大的冰系或水系的妖精,还有几个跟麦凡的队友一样,自身也带火焰属性和抗性的精怪,他们正在这场站斗中帮着这剑修一起打围偷袭。
像麦凡这种不参与战斗却有闲心看热闹的人着实是不多的。
他们很轻松的就站到了战场的外围,看清楚了那怪物的长相。
讲真的,金毛对它的形容实在是太贴切了。
这个怪物身上长了无数个插管儿,脚底盘有点像扩大的陀螺,呈现着越来越敦实的身材。
但是它的那双脚却特别的小,当它转动起来无差别攻击的时候,就像是一个穿着大裙摆裙子和女人在原地转圈。
唯一的区别是,女人转圈的时候,供给人是赏心悦目的舞蹈,而它转圈的时候,却从随身上下七八个插管当中喷出无数道拳头大的通红的火焰。
在见到了这个怪物的形态了之后,麦凡就问出了一个令他十分疑惑的问题。
“每次把怪物引过来,不就是为了分食怪物身上血肉嘛,就像昨天那只怪物一样,又大又敦实,从它身上分出来的肉块最少也有个一两吨的样子。”
“但是今天这个怪物是想要干什么?”
“给全城的百姓放一个上天堂的呲花是吗?”
因为麦凡可以肯定的是,这怪物身上的组织结构一看就不像是普通的肉块。
这怪物的身材像是纸壳子一样,皱皱巴巴的,还泛着一种竹子的气息。
麦凡,可以肯定从这个怪物的身上是无法分离出正常的血肉的。
而这个问题有几个看热闹的本地人就给出了麦凡想要的答案。
“那是因为他的体内有益火的晶核啊。”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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