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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看美女。AK的女歌手不少,清丽可人的,艳丽妩媚的都有,看得林予昕要流口水。他本人不出名,大牌不认识他,二三线的艺人却知道他是老板包养着的小白脸,看他都带着不屑。林予昕练就厚脸皮神功,完全不在意别人异样的眼光。明明姐看在眼里,都不知道该说他心理素质好还是该说他没脸皮好。Fboys作为开场嘉宾,一上场就闻观众席一阵雷鸣掌声。林予昕忍不住往舞台看,只见几个男孩子在舞台上握着话筒,或许是刚出道的原因,唱歌都小心翼翼。林予昕听了一会,觉得所谓天团也不过这点水平。很快就轮到阿哲上场,他学音乐出身,唱歌十几年,老练极了。明明姐看得满意,一个劲跟他说还是阿哲有潜力。林予昕也觉得高兴,然后他开始怀疑起川森泽一定要他出席的理由了,他一不会唱歌二不会跳舞,除了一张脸看得过去,完全没有可取之处,要他参加这个庆典也不知道做什么用。他还这么想着,川森泽的秘书找过来,跟调音师说了几句什么,后者有点犹疑,但也点头了。然后她又去找主持人,不知说了什么,她往林予昕这边看了一眼,又问了几句话。阿哲回来之后林予昕还想夸他几句,就听舞台上面宣读“下面有请前偶像乐队IF的成员,林予昕演唱,。”这下不单只是林予昕傻眼,阿哲跟明明姐也愣了,这安排太突然,谁都没做准备。后台的工作人员塞给他一个话筒,就把他推出去。站在舞台上面,观众台密密麻麻的人头,林予昕看得心里发慌,拿着话筒不知所措。歌曲前奏出来,明明是自己写的歌,他却始终找不到感觉抓不住拍子。他下意识在前排寻找川森泽的身影,却看到对方脸上若有若无的笑意。伴奏推到演唱部分,他握着话筒的手在颤抖,好久才唱出声,却没一个音在调上。他很久没在话筒前唱歌,连距离都把握不住,破音噪音连调音师都挽救不了。林予昕听着自己唱出来的声音,都不敢去看观众席上别人的鄙夷的眼光。他干脆破罐子破摔,整首歌都走调,好不容易唱完几分钟,他连退场鞠躬都没有,就狼狈地回了后台。主持人也很尴尬,好在她应付技术过关,只说那是中场娱乐,接下来上场的是重量级歌手,林予昕已经没有呆下去的勇气。等在后台的艺人看他像看小丑一样,偶尔指指点点看着他笑。他脾气上来就要往外走,阿哲见他脸色不对,就劝他冷静。最后谁也拿他没办法,只好带他去剧场外面的甜品店休息。明明姐给他点了份巧克力奶昔,劝他消气,安慰他说这事不会见报的,“你看你不过一个没名气的过气偶像,谁会想大费周章做你报导,就算做了,那也是给你造势。”林予昕听到这话皮笑rou不笑的,说这是要看他笑话呢。明明姐摸摸鼻子,尴尬道:“这下我是真信你不会唱歌了。”“那你以后就别再跟我提出歌的事,我不求大红大紫,只想有个人养着我,供我吃喝玩乐。”林予昕用勺子戳着雪糕,漫不经心道。阿哲和明明姐就陪他坐到演唱会散场,直到他手机响起来。他看是川森泽的,赌气不接。手机响了两次之后就安静了,接着明明姐的手机响了起来,估计是找不到他人就质问经纪人。明明姐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说了这个店就挂了电话。对他说:“时间不早了,', '')('分卷阅读5 (第2/2页)
我先送阿哲回公寓,你在这里等几分钟,老板一会就过来,别乱跑啊。”林予昕脸上表情阴晴不定,还是点了点头。川森泽进来的时候,林予昕低着头看着杯子里已经融化的雪糕,巧克力的黑色与雪糕的白色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奇怪的颜色。等他走到跟前,人还是没一点反应。川森泽敲敲桌子,示意他起来,说:“还愣着干什么,回家了。”林予昕没有像平时那样没心没肺,抿着嘴唇看了他一眼,便不再看他,去停车场的路上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安静得不像他本人。川森泽启动车子,车里放的是一首电子摇滚,伴随着一个奶声奶气的少年声音,青涩张扬。林予昕听到这首歌脸色就变了,狠狠地关上,憋了一个晚上的火气都随之喷发,对着开车的男人就骂:“你是不是故意的!明明知道我已经不会唱歌了还安排我上场去丢脸!看我狼狈的样子很好玩是么?!耍我你很有成就感是么?!你要是厌倦我,就干脆说出来,用不着这样膈应我!”到后面他已经失去理智,起身就要抢方向盘,川森泽怕出事,赶紧把车靠边停下。林予昕怒气没消,像炸了毛的猫,恨不得上前给人两个爪子。川森泽不说话,车厢里安静得只听到林予昕喘气的声音。他直直地看着林予昕,等他平息了下来,才开口说道:“你还要懦弱到什么时候,不就是一个打击,你还想逃避一辈子么?”“你懂个屁!”林予昕擦擦不经意留下来的眼泪,横着脖子吼他。川森泽继续用深不见底的眼眸看他,林予昕受不了车里的压力,推开门就走,他也不追,直接就开车走了。晚春的夜晚还是很凉,林予昕只穿了薄外套,看川森泽真的开车走远,他又气又恼,干脆就赌气跑到附近的酒吧。他摸了摸口袋,里面放着他的钱包,川森泽给他办的银行卡也在,还有几张百元大钞。酒吧里放着舒缓的歌曲,宝红跟明蓝的灯光交错照射,他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有酒保问他要什么。他想不出要喝什么,就要了冰镇啤酒。舞台上面有人在弹吉他,伴随着沙哑的歌声。他看得出神,想起几年前的事情。进军娱乐圈并不是他的梦想,他刚上高中那年他母亲傍上大款,做了续弦,跟着移民加拿大。他英语不好,性子又野,怎么都不愿意过去。等他母亲一走他就逃学,他喜欢敲敲打打,跟着地下乐队的鼓手学了架子鼓。后来看演出遇到一个年轻人的乐队,对方主唱兼吉他手见他长相不错,技术也过关,便邀请他加入。那段时间他没事做,就跟着跑场子。后来乐队被一家唱片公司看中,便签了约。因为乐队面貌良好,主唱Jue很有作曲实力,第一张专辑他们就创了销售新高,成为乐坛第一天团。他是乐队里年龄最小的那个,出道的时候刚满十六岁,平时其他人也纵容他,每次惹事都是Jue帮他跟经纪人求情。乐队几个人都是闪闪发光的人物,他觉得自己即使被歌迷忽视,只要能和他们在一个舞台便好,就算没有人会注意到站在舞台角落里,躲在架子鼓后面的自己。如果不是那天晚上他执意要开车,或许就不会发生那场车祸。明明还没满十八岁,连驾照都没有,还逞强要试试。Jue拗不过他,便坐到副驾驶座,他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