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日常生活中,会流露出自己注意不到的细节。
在莫晴岚被烫伤,给他打电话那次之前,温愈与她的接触,其实不算多。频率也就是一个月一次。
只是,不知从何时起,温愈的心境发生了变化。
表面温润如玉风度翩翩的他,骨子里是个白切黑。当他抓着莫晴岚当小白鼠,她越痛苦,他越快乐;她恐惧战栗、她为钱折腰,他的血液就更沸腾雀跃。
然而正是在一次次的你来我往中,攻守易形。
莫晴岚察觉了温医生的不同。
“你是怎么知道的?”温愈又追问了一遍,“我没有说过,也不会在朋友圈这些公共渠道暴露自己的癖好。”
莫晴岚小口吃着自己的饭,说着自己的推测。“上次你和我去逛超市,我要买蘑菇,你看到之后就给放回去了,还碎碎念,吃蘑菇会过敏。我本人是喜欢蘑菇的,从来都没有事,那就只能是你过敏咯。”
原来是这样,温愈确实没什么印象了。
但,内心是火热的,感动的。
她将他放在心上,才会在意这些细节。这样被人珍视的感觉,真好。
他用公筷,给她夹了好几样菜,“多吃点。”
但莫晴岚没吃几口,就找借口去了前台处。虽然她喜欢白嫖,可她还带了封宿的份,没道理让温医生买单。反正封宿转了她二十万,羊毛出在羊身上。
结完账回来,刚好看见温愈。
温愈心思一言难尽。
上次他和她去超市,他买单;她随即请她吃饭。这一次又是她买单。
这意味着,莫晴岚和他明显划清界限呢。
“在医院,我是地主,该进地主之谊的也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