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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红霜为您仔细道来。”于是乎,红霜详细的为我说明了这里的情况。这里,并不是我要来的清朝,而是一个架空的女尊国,名为‘凤熙’。这是女皇,为官的男女都有。如果女子有钱有势可以和多个男子结为夫妻。若是男子的家有地位,也可以娶多个女子。总之,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你有钱、有权,你想怎样都没人敢拦你。至于我,相貌,名字还是穿越前的,一点都没变。身份嘛,是离家的小女儿。可是,都说父母宠小的,而我的父母偏偏就宠爱我的两位大姐。据说,我的前身就是被父母逼迫嫁给一个书呆才撞墙晕了过去。哪个做父母的能这么狠心啊,真怀疑是不是亲生的!“欢儿!我的宝贝女儿呦!你怎么能这般想不开!”说曹cao,曹cao到。一听便知,这话来自那狠心的娘。身着华丽的妇人直奔床来,一把抱住我,紧紧搂住。痛苦流涕,好是伤心。“夫人切莫担心,小姐已无大碍了。”红霜连忙上前安慰老夫人。“咦?没事了!不是刚刚还传欢儿快死了么?”老夫人顿时止住哭声,擦干眼睛,这才发现怀里的我没事了。我好笑的看着她,原来,她是以为我已经死了,才跑来作作样子,以免人家说闲话。毕竟,这事因他们逼我嫁人而起。要是真心担忧我的安危,怎么会不先探望我的病情,而是跑来大哭大闹。真是假!“既然没事了,那就快些准备婚事吧。”见我没事,夫人也不再演下去。冷眼看了我一眼后,留下这么一句话,便转身离开。“红霜!”刚踏出房门,又转身向红霜交待道,“看好你家小姐,别再让她做傻事了!不管这人是死是活,这亲事都不能变!活着办婚礼,死了办冥婚!”这……这是一个母亲么?恐怕连仇人都及不上她半分狠!“看来小姐真是记不得以前的事。”红霜长叹,摇头说。“其实,小姐并非老夫人所生,而是老爷在外面和一个相好的所生。只是,那个女人生下小姐后便难产而死,老爷只好将孩子抱回来,说是领养的孩子。对外说是领养,其实府中上下无人不知其中的秘密,当然,包括老夫人。按理来讲,老夫人完全可以将小姐弃之不顾。但她太爱老爷了,为了他,她可以去养一个自己夫君和别的女人的私生子,并给她一个小姐的名份。这对一个女人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红霜佩服。”红霜的一席话让我开始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这样一个母亲。她对我该恨?还是该爱呢?(本章完)第6章上花轿幽梦无限她对我应该充满了恨吧!对一个出轨的丈夫的孩子,哪个女人能够容忍。她能把我养大,这需要多大的勇气!不管她对我如何恨心,至少这一点是令我感动的。“她让我嫁给那个书呆子,是出于对我的报复吧?”我能想象的到那种挥之不去的恨。看着我,她便会想起当年的背叛。这种恨,恐怕早已深之入骨。“请小姐容红霜说句公道话,老夫人虽对小姐有恨,但这二十年来,也是有情的。夫人这心里,早就把小姐当成自己的亲闺女儿看啦。这次的亲事,是为了这个家。早在三十几年前,两家就定下了要结门亲的约。正好赶上前些天老爷', '')('分卷阅读4 (第2/2页)
做生意赔了买卖,别的大户都虎视眈眈,若是两家能联起手来,定能把这次的危机化解。虽然这林家的公子,林若初,传言是一个书呆子,但林家也已让步了,允许一妻多夫。林家现在比离家更富,能做到这点,实属不易,因为凤熙国是男方有钱便以男为主,女方有钱才以女为主。但这样,大小姐,二小姐还是死活都不肯。小姐你一向温和懂事,就只好让小姐去嫁。”唉!看来我的前身太好欺负了!凭什么你大小姐,二小姐不肯就行,我不肯就一点说服力都没有。“红霜知道小姐不愿意嫁,只是红霜一时也帮不上小姐,真是惨愧。”红霜自觉没有照顾好我,深感愧疚。她对我每一点、每一滴的关心,我都看在眼里。虽然她是我的丫鬟,为我担忧是份内的职责。但能有一个真心对你好的仆人不容易,我真的好幸运。“不怨你,你能为我分忧已经让我好感动了。况且,本小姐我已有主意。”以咱的聪明才智,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小姐想到好法子了!”红霜眼前一亮,小姐醒后果真是不同了。要是以前,以小姐的性子,怕是只有顺从。“当然是逃婚了!现在防备森严,肯定是逃不掉的。但是我们婚后住的是林家和离家合资买下的别院,人手定是不如离府多,林若初又是个书呆。我们就从洞房里逃出来。”嘿嘿,逃婚,想来一定会很好玩。穿越就是要玩遍各种有趣的事。于是,在忐忑不安,又有些期待的各种复杂心情交织下,一日一日过去了。转眼间,大婚之日已到。“小姐,你真美,就连凤熙国的女帝也不及您三分。”红霜满意的欣赏她自己的大作,又在两颊处抹了一层水粉。“好看?我看这身装束倒像是唱戏的。”我看着铜镜中的女人,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发上插满了簪子,数不清的珠花垂落下来,完美的点缀着乌黑的秀发。脸蛋上刷了一层又一层的水粉,唇瓣上涂着似血般红艳的胭脂。身穿一套红色的长袍,上面绣着金色的凤凰。“这么好的喜袍,红霜想穿还穿不到呢,竟被小姐说成像是唱戏的,唉!”红霜摇摇头,继续添补我脸上的妆。“时辰已到,送新娘上花轿。”门外的小厮一声长呼后,喇叭声,小号声开始奏起了欢快的曲子。“小姐,该上轿了。”红霜把大红喜帕盖在我的头上,将我扶起来,一步步向门外走去。喜帕遮住了视线,只能看到脚下那一方寸土。古人真是麻烦,办个婚礼还要这么多规矩。我的教堂,我的婚纱,幻想中的婚礼为虾米就这样破灭了!别人都能和自己心爱的人有一个完美的婚礼,而我却要头盖大红破布,脚踏四方小步,和一个书呆一同拜天拜地。“啊!”不是吧,我的命已经很苦了,不要再虐我啦!只顾着抱怨,完全没有注意到脚下的门坎,红霜等人的提醒也成了耳旁风。后果当然是,直直的向前倒去。“想我林若初饱读诗书,怎得有这样一位白痴的妻主。”没有预期而来的冰冷的地面,而是一个温暖的怀抱。“白痴也比书呆强!知识不在于多少,更重要的是灵活运用它的能力,书读的再多,不会用,也是一无所用。”隔着喜帕,虽然互相看不到对方,但嘴上还是不能势弱。林若初一时语塞,便不再说些什么,拉住我的手,向轿子走去。拉着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