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总是听说酒能解千愁。但现在我喝了酒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喝的越多,很多不开心的事情便越容易想起来,在吐完之后,我坐在了马桶边上,脑海中不断的出现和李轻眉以前的一点一滴。就在这个时候,酒量惊人的陈红推开了厕所门,也不进来,靠在门口,居高临下的看着我,故意激我:“你行不行的?多厕所里直接不出来了,不能喝你就别喝了。”“来吧。”我见陈红这么说,起来洗了把脸,准备出去跟她继续喝。陈红对自己的酒量一直很自信,曾经不知道有多少公司的大老板想要在酒桌上将她灌醉,但都在中间环节滑到了酒桌下面。但现在有点不同。她从我的眼神里看到了同归于尽的决心。不过话都说出来了,陈红也不是一个愿意反悔的人,带着我去藏酒的房间,示意着刚刚打开的一箱茅台让我把酒搬出去。之前拿了两瓶。现在还有四瓶。陈红看了我一眼,说道:“现在你后悔还来得及,叫我一声姐姐,我就放过你。”“你是学画画的?”我现在酒都吐出去了,酒也醒了大半,看了一眼陈红,突然问了一句。“不是啊。”陈红不明所以,诧异的回了一句。“那你壁画那么多。”我搬着剩下的四瓶酒回到客厅,便把剩下的四瓶酒都给拿出来了,我知道我酒量不是陈红的对手,但也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今天晚上要把她给拼醉了。陈红见我不识好歹,也是起了火气,带着恼怒盯着我:“行吧,既然你找虐我就成全你,看我今天不把你喝的跪在地上叫我妈妈。”“叫妈妈给喝奶吗?”我不肯吃亏的反问了一句。陈红嗤笑的看了我一眼:“20多岁了,还没断奶?”“没断奶的多了去了,你就说等下你输了,你给不给喝。”我打定主意跟陈红同归于尽了,所以也不怂,一心想喝趴她,让她以后再那么猖狂,不过人也奇怪,在说到喝奶这件事情上,我便下意识的瞄了一眼陈红的酥胸,虽然睡裙里穿了内衣,但依旧能够看出规模相当不错,而且更是挺拔。“来。”陈红也发现了我的眼神,冷笑一声,然后便拿过茅台,把剩下的四瓶全部打开了:“一人两瓶,只要你能把我喝倒,想做什么都随你。”“……”我本身是雄心壮志的,但看到陈红这个气势,顿时有点底气不足了,刚才我便和她一人一瓶白酒,一瓶红酒下去了。现在再一人两瓶白酒,等于又是一人两斤。虽说茅台有喝完不头疼的好处,但也架不住这么喝的。不过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也只能一言不发的接过了陈红递过来的一瓶茅台,然后跟她各自倒在杯子里喝了起来。陈红喝红酒虽然会细品,但喝白酒是真的快,高脚杯倒了一杯,一口便喝下去了,然后盯着我说道:“你现在跟我求饶还来得及。”“死了这条心吧。”我就算喝不下去,我也不可能跟陈红求饶的。不过嘴硬的代价也很惨。两个人在各自又喝了一瓶之后,都撑不住了,她跑到主卫生间去吐了,而我则再次跑到了客卫抱着马桶吐了起来。这一次远比上一次惨烈多了。第一次我最起码胃里有东西。现在我胃里是一点东西都没有,在酒吐完了便是干吐了,胃部的翻涌感一直平复不下来,甚至想去主卫生间去嘲笑一下陈红的力气都没有。人总是这样。有时候在想做一些事情的时候,力所不逮。就比如我想挽留李轻眉留下来,却没有足够的底气挽留她,只能木然的看着她上车,跟她妈妈回燕京,然后什么都做不了。三年一个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无疑是痴人说梦。继续做网红?可是网红就能三年挣一个亿吗?整个互联网,又有几个网红能够挣到一个亿的?毕竟说是挣一个亿,其实是要挣两三个亿以上的。中间涉及了成本以及个人所得税。超过一定数字,个人所得税就得达到45%,挣一个亿就得交出去四千五百万。有时候,我也讨厌自己为什么要活的这么清醒,很多事情在出来的一瞬间,我便下意识的会去核算出成本和得失。想到这里。我也不再想这些头疼的事情了,摇摇晃晃的从马桶边上爬了起来,然后来到了陈红的房间门口,有心想要问她下次还敢不敢这么狂了。不过当我到门口的时候,却发现她反锁上门了。这让我先是愣神,然后看着紧闭着的房门突然生气起来了,很不喜欢这种被防范的感觉,好像我会趁机对她做些什么似的。不行。我敲门进去,从她面前转悠一下,然后再出来,来证明我对她一点几把想法都没有。“开门!”在酒精的促使下,我用力的敲起门来。最开始没有回应,很快,陈红从里面开门了,这个时候的她已经不复之前的从容雍容,酒意一直从脸上蔓延到脖颈。一片酡红。她应该是刚刚洗过脸,美艳的脸上充满水渍,发丝也沾满着水汽,身体摇摇晃晃,一只手扶着门,带着七分醉意抬头看着我,醉醺醺的说道:“干嘛?来叫妈妈的吗?”“能不能好好说话?”我听了,立马怒了,什么都可以,但叫妈妈,是真的让我恼火,很讨厌人占我父母的便宜。陈红咯咯笑了起来:“那你一直敲门干嘛?”说完,陈红妩媚一笑,半依门槛,上下瞥了我一眼:“难不成你是想趁着酒意来对我做些什么吗,我跟你说,强奸可是三年哦。”艹!我听了这话,浑身冒火,感觉自己要走的路被陈红堵住了,倒不是我要对她做些什么,而是我原本想着自己进来从她面前晃悠一圈。然后我再离开。这样是不是就显得我高风亮节,对她一点男女方面的想法都没有?但是现在被陈红这么说过之后,我如果要走的话,反而有点像是因为害怕她说了强奸判三年之后,我才害怕的走了的。简直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