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59 (第1/2页)
一步,弄个女皇当当。再多收些又美貌又能干的男女朝臣……之所以还要试验,是因为大魔王已经发现,并不是科学就一定适用,比如有人曾经发表过这样的见解:“男尊女卑没什么,女人不打仗,平均寿命长,相比男人的“尊”其实自有优势,刚强易折,盲目追求平等是蠢。”“女人寿命长”是现代科学证明的。但是在男尊女卑的古代适用吗?不适用。因为很多女人,根本活不到天然老死,因为男尊女卑的缘故,一部分出生的时候就被溺死。还有一部分一直吃剩饭、被虐待……在古代,因为生孩子而死亡也十分常见,有个墓志这样记载一个富裕的北宋官宦小姐的一生——她生了四个孩子。全部夭折,她自己在生最后一个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死的时候不过二十多岁——这个白富美还没活到当时的平均寿命。女性平均寿命超过男性,还是近代的事情了。1953年新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经历了几十年战争后,男性比女性多两千万!这就是“自有优势”!刚强易折,不够强则可能落地即死,根本没有“柔弱者长生”的机会……连现代科学,在古代环境下都不一定适用,公元前的科技武技,在实践前更得好好试验了,否则,真是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比如,罗怡就曾经跟许多人一样,以为拉几个流民,发几支长枪,训练一下步法,就能组成“瑞士枪阵”,结果可想而知——训练对瑞士方阵来说固然重要,可是随便找几支长枪,练出赤卫队的可能性都比练出瑞士枪阵的可能性大。因为,瑞士枪阵所用的长枪,是长达20英尺(六米)的变态货色,也许有人对“六米”这个数字没什么概念,这么说吧,现在一层楼的楼高,也就三米不到,所以,一支瑞士长枪竖起来,很有可能会把三楼阳台上晒的衣服挑下来,枪头为防劈砍还包裹了一米长的铁皮,根本不是两三米长的红缨枪那种就比士兵高一点,就枪尖是铁头的轻巧货色……就是身强力壮的蒙古族p,要想拿着这种变态武器走路,也不是一天能做到的,更何况瑞士长枪的用法,也非常有讲究,对敌的时候,不是像狮心理查对付阿拉伯轻骑兵那样,将长矛尾驻地,矛尖上挑对敌,而是相反,士兵双手举长枪,长枪尾在最高位置,枪尖向下对敌,此外,通常所说的“瑞士方阵”,其实是由三个小方阵组成的,他们的惯用战术,就是当敌人攻击“品”字形瑞士方阵的第一个小方阵时,另外两个方阵从侧翼运动向前,包围对手,这需要各方阵很高的配合,一个方阵“遇敌如风”或是“友军有难不动如山”,就得不到胜利。所以,训练一个瑞士方阵,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的,也难怪现代的梵蒂冈教皇卫队,拿的还是瑞士兵早期用的长戟而不是长枪(也有可能是那种变态武器实在太长,拿了不方便在城市里活动,一不小心就会把朱丽叶阳台上的花盆打将下来或是长枪不利近身rou搏,不能像戟兵那样方便与刺客搏斗的考虑)。瑞士人使用长枪,也不是因为“便宜、省铁”,他们早期刚做佣兵的时候更穷,连铠甲和头盔都置办不起,是有名的无甲兵,然而用的长戟,是斧头加矛尖,用的铁并不少,后期改用长枪的时候,部分瑞士人已经宽裕到可以配备头盔与胸甲甚至当时', '')('分卷阅读359 (第2/2页)
被认为最好的、很多骑士都买不起的米兰甲了,可见,“便宜、省铁”不是瑞士人用长枪的理由,之所以改用长枪,是长枪比长戟长一倍,更能对付重骑兵长枪的缘故。而罗怡在观摩过后,也发现它在对敌的时候有很大的限制,首先机动力不足(相对轻骑兵而言)不能胜任侦察、断敌人粮道等工作,其次就是远程不够,跟马其顿方阵一样,需要骑兵与远程兵种的配合,否则就会被动挨打,当然,这种刺猬阵的杀伤力还是挺大的,也难怪兵书称瑞士人为最好的佣兵(虽然也有兵书说,意大利人认为他们“最好”是因为他们从不逃跑)不过要是指望光靠他们去横扫啥,那是想多了,他们自己还需要其他兵种配合呢,肆虐意大利的雇佣骑兵,最后还是被法国骑兵横扫的。(。。)389我要当皇帝其实不光是瑞士枪阵,世界上哪一支有名的强军是由单一兵种组成的呢?侦察、遮蔽、掩护、突击、攻坚、占领、断后……诸兵种各有擅长,平原、山区、水泽……各兵种自有用武之地,便是蒙古铁骑,后面也跟着他们俘虏和招募的工匠组成的工程兵队伍,否则不能一再击破城池。偏偏有一些人,不知有意无意,在各大论坛上散布“骑兵无用论”,理由是马匹太贵、马匹太娇气、马匹吃得多、马打仗会死——好像人打仗就不会死似的——若按着他们的理论,天底下最适合冷兵器战争的是女人,因为价格便宜,吃得又少,耐力又强……幸而罗怡穿越之前不大看军事帖,也就被那个“三米长的瑞士长枪”骗了一回,所以对建立骑兵还是很上心,早早地就预备好了马种,并吸收了匈奴人的经验,让小孩子从骑羊开始练习骑射,再从中挑选好苗子组成轻骑兵。这些人因为是从小训练的缘故,纪律性远高于一般征召而来的士兵,所以在大魔王的指挥下,能打出游牧民族经典的“诈败”风筝战术,倘若是一般的纽斯特里亚贵族骑士,能约束他们听从命令,不提前冒进也不见敌马上逃跑就——算了,这种高难度的事情,连有乌尔里希公爵加持的前前任正统国王都没有办到过,还是别难为穿越大魔王了,倘若他们能这么有纪律,就那几百个远道而来的北方人早就教他们给赶下大海去了,卡拉曼人来也未必能讨得了什么好。也就没穿越大魔王什么事儿了。也不光是纽斯特里亚一国的贵族骑士如此无法无天,近的科洛姆纳国。好些贵族已经不听王命、自立小朝廷久矣,远的帝国大贵族和皇帝不对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不对付到什么地步呢?永恒之城的教皇有了麻烦。照例要皇帝派兵弹压,随后教皇给皇帝加封,以示皇帝威权,现下纽斯特里亚自称前任教皇在手这么大的事儿,永恒之城的那位三催四请,急得眼睛冒火,这忙皇帝着实该帮,偏生他双手两脚都在和自家的贵族骑士干架,实在抽不出手来揍纽斯特里亚大魔王这群反了天的。也就嘴上支援了几炮,逼得永恒之城的那位无奈,和真理教结盟的主意都拿了。既然教皇都能和真理教结盟了,那么皇帝在被手下的贵族们给按得四脚朝天的时候,也难免灵机一动——“什么!我要做皇帝?”罗怡大魔王乍听这道喜讯,喜欢得两眼翻白,嘴巴张得能塞下十个饺子,要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