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旧城区。
沈括开着新车,来到了一家修理厂,
停下车。
一个光着膀子的精瘦男子走了过来,“老板,你这是新车吧,有什么问题?”
沈括推开车门,走下来:“阿汶,好久不见!”
白汶一看是沈括,顿时眉头皱了起来,“你来做什么?哦呦,来新车,来显摆?”
两人曾经是好哥们,只不过,后来,沈括跪舔上了苏雅璇之后,眼里就只有苏雅璇了,
白汶无数次骂沈括是个重色轻友的狗东西,
再然后,两人友尽。
“白汶,别这么说,沈括现在已经跟苏雅璇离婚了。”云舒在一旁解释道。
白汶当然不信:“操,就他这条卑微的臭舔狗,好不容易舔上了他的女神,舍得离婚?滚吧,我白某人,可不会跟这种卑微的舔狗打交道。”
沈括也没有计较,将宝马8系的宝马车钥匙,塞进白汶的兜里,
“你说过,你最想要的就是一台宝马8系,它属于你了!”
白汶整个人当场愣住。
“六点,我在细雨楼等你!”
扔下这句话,沈括就离开了。
……
紧接着,沈括来到菜市场。
一家卖鱼铺子,一个魁梧的汉子,正在收摊。
“大哥。”
沈括站在汉子面前,沈括喊了一声。
“沈括!你今天怎么有空来这里?给你老婆弄海鲜?”
汉子明显是少年老成,他的长相和实际年龄严重不符。
这些年,没少遭受社会的毒打,看起来老了不少。
他叫何勇,大学时候,学校里所谓的大哥。
沈括还记得,当年那个嚣张跋扈,恃强而凌弱的何勇,
是沈括被校园霸凌时,走出来,告诉沈括“以后,你认我做大哥,以后谁敢欺负你,你就跟我说!”
上一世,沈括毕业之后,就没跟他联系了,一心跪舔苏雅璇。
现在沈括的观念不一样了,
何勇,白汶,这些人,才是值得他去珍惜的人。
“不买海鲜,你就不是我大哥了吗?”
“哈哈哈哈……”
何勇开怀大笑,“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吃饭了不?一起吃个饭!”
……
细雨楼阁。
京海市有名的大饭店。
何勇,白汶,都是头一回来,一个劲地感叹:“有钱真好。”
沈括坐下,微笑道:“以后想来,随时都可以来。”
“咱们可是好久没聚在一起了,来来来,干杯!”
几杯酒下肚,时间仿佛回到了从前。
何勇放下酒杯:“阿汶,你现在都在做什么?”
白汶冷笑一下,拍了拍自己的腿,说道:“几年前,参加秘密任务,在前线受了伤,这条腿算是半残废了,回来之后,弄了个汽修厂,算是苟延残喘吧!”
何勇道:“那我就没你那么多故事了,我毕业后,一开始在煤矿公司上班,受不了老板的脾气,一怒之下,把老板揍了,赔了些钱,我就接手我妈的卖鱼摊子,一直到现在了。”
紧接着,都看向沈括:“你离婚,是不是因为黄斌?”
白汶本来酒量就不好,喝了点酒,情绪十分亢奋:“你告诉我,如果是因为黄斌,老子现在就去弄死他个逼养的,老子最看不惯这个逼!”
何勇一拍桌子,指着沈括鼻子骂道:“不过我说你也是,当初就跟你说了,要先把黄斌狠狠揍一顿,以后他就会怕你了,可你呢,怂包一个,说什么只要得到苏雅璇的心,就赢了,得不到苏雅璇的心,就算把黄斌打死也没有意义,现在你得到了吗?”
云舒在一旁给几人夹菜,一边说道:“天涯何处无芳草,况且我觉得,苏雅璇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何勇连忙点头:“对对对,要我说,这云舒妹子都比苏雅璇强上一万六千多倍!”
云舒很高兴,“勇哥,你是有眼光的,妹子敬你一杯!”
“来来来!”
沈括放下酒杯,开口道:“这样吧,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三人洗耳恭听。
“有一个小男孩,他自幼没有妈妈,只有一个爸爸拉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