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儿子威胁,来抓奸,都是挟制陈锡良的手段,真要说离婚,林美娟又不傻。
陈锡良一年给上万的钱,她才能穿金戴银,离婚的名声很难听,她也不可能在找到比陈锡良更会赚钱的了。
林美娟这才慌了。
要说软话求陈锡良原谅,却又作威作福惯了,当着这么多人怎么说?
陈锡良趁着双方父母还没参与进来,由姐夫何丛生当见证者,把林美娟拽着去了民政局。林美娟死活不离婚,民政局的干部也劝。
陈锡良说同意离婚马上给8万华币的现金。
林美娟她弟眼珠子乱转:“10万,我让我姐同意!”
民政局的干部都倒吸一口凉气,知道一些个体户富起来了,要不要这么炫耀?10万,以他现在的工资来算,要挣好几十年呢。
干部也不敢劝了,这哪里有他说话的地方,他要劝不离婚,女方家损失了10万块,能放过他吗?
陈锡良连拿8万出来都勉强,见林美娟没吱声,他咬牙同意:
“就10万,儿子归我!”
林美娟尖叫:“儿子是我的,你乱搞男女关系,没资格要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