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垣博之听见范克勤说的话,眼球转动,死死的盯着范克勤的脸,道:“你是……鬼?”
“噗!”范克勤手起一枪,把对方的脑门上,打出一个窟窿。对方这么说话,他已经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对方就是水垣博之无疑。
范克勤拎着枪转身,往屋外走,左手已经在帆布兜里掏出了一个燃烧瓶。右手臂暂时夹着,左手又掏出一个打火机,点燃了瓶口的破布,在出门的时候。回手便把燃烧瓶,扔进了房间当中。
头也不用回,倒不是装B,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而是没有用,房间里面的火焰到底能够烧到什么程度,他也不可能等在这里看啊。所以看不看的,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但预估肯定会把整个屋子全都烧毁,里面可是有不少纸张的,显然是个档案室,或者是存放资料的地方。这些东西见火就着,加上燃烧瓶的加持,应该会起到不小的燃烧效果。
范克勤飞速的跑到了楼梯间,下了半层,来到了窗口旁边。伸手把窗户拉开,探头看了一眼下面的情况。
这一侧是治安委员会大楼的后身,还是跟自己进来前差不多少,没什么人的样子。于是范克勤飞身便直接跃了出去。
三楼半的高度,寻常人如果这么直接往下跳,出危险的概率是相当之大的。而范克勤不同,落地后,往下一蹲,就等于是缓冲了。骨骼坚韧,其他人最差也是个骨折,可他什么事都没有。起身后,立刻跑过了道。很快的就来到了自己藏自己车的楼门洞处。
推上自行车,猛跑两步,骑上就走。不走大路,专门从一些居民区,小巷子,弄堂之类的朝着中转点的方向而去。
比来的时候,多花了差不多几分钟吧。范克勤已经回到了中转点,毕竟一些小巷子,居民区这类地方,进去后有时候会绕多一些路。
推着车子进入了楼道,上楼进屋。把周身上下所有的衣物迅速脱下来,放在了那个兜子里。光着膀子走进了厕所,拿着香皂把脸面,脖子等地染上的颜色洗的干干净净。扯过毛巾擦了擦,回身把自己来的时候穿的那些衣物重新穿好。
对着镜子,用发蜡再一次将自己的头发,梳成复古油头的样子。转身出了厕所,把发蜡,木梳,掺了颜料的雪花膏等小玩意,也全都装进了那个袋子里。
拎着袋子藏在了柜子下面,这些东西之后会派人过来单独处理。出了门,再一次的骑着自行车,开始往公司的方向行去。
来到了两条街外的小区,把车子重新挺好。一路溜达着,回到了公司。上楼再一次的把自己最开始的衣物换上,看了看表,此时已经十一点多了。
其实整个行动的过程,从范克勤出门赶到本地的警务总局,一路跟随,完成刺杀,再回来,这用了好几个小时。
但刺杀的真正动手的时间,却极短。尤其是闯进治安委员会三楼的那个房间开始,他第一轮十二枪,枪枪命中里面的人。将所有人打死或者打倒的时间,也就两秒左右,这都算是慢了。毕竟屋内的各个小鬼子,在不同的位置,而且范克勤还需要自己移动,变换角度,期间还需要用拳脚配合枪械的攻击,让对方反应极快的,几个已经拔枪的小鬼子,没法继续对自己产生威胁才行。
拳脚,和枪械并用,两秒左右。第一轮射击完成,十二发子弹全部命中。跟着,第二轮攻击开始,一样是十二枪,但这一轮的攻击速度反而比第一轮要慢。这倒不是第一轮范克勤超水平发挥,而是说第二轮是补枪,更加从容一些,没那么急切了。
从开第一枪为起始算起,到范克勤将所有人全部打死,出来后,将燃烧瓶扔进屋结束。这个过程,一共十秒多一些吧。毕竟范克勤最后对着水垣博之说了那句话,就是想要在百分之百的认定一下对方的身份。如若不然,可能连十秒都不到,就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