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会儿有点认死理。
认为涉及犯错犯罪之事,该怎么罚就得怎么罚,再亲的人都不能宽纵。
这是段溯告诉我的,他说律法或许不够完善,但若包庇之事层出不穷,官官相护,必惹民怨。
我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但我仍然亲自跑了趟廷尉府。
彼时,廷尉是我爹的眼中钉秦大人。
说起来,我爹挺小气的,总是看秦大人处处不痛快。
但又任由秦大人步步高升,从廷尉少卿到廷尉,位列九卿,也算重用。
秦大人对我很是礼待。
在我说明缘由之后,拿来萧江之案的卷宗给我看。
“四年前被贬的罪名是治水不利,这次是私放犯人。”
我看来看去,上头证据列得详尽,证人证物应有尽有,还有萧江认罪画押的手印。
“萧江认罪很轻易,并未用刑,”秦大人顿了顿,问我,“世子为何问起萧江之事?”
我心想,若我说与萧江之女是故交,唯恐影响秦大人最终对萧江判罚的决策。
“随便问问……他这回受了多少贿,放的什么犯?”
秦大人说:“倒无受贿,可私放的犯人事儿大,聚了数百众,声称要灭了我朝,雷声大雨点小,倒也等同谋反。萧江放他们,依律法同罪。”
我目瞪口呆。
“数百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