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血字的研究》太过简单?
《福尔摩斯》第一部的开头,是以华生的第一视角来叙述的。
简洁的介绍,让“我”的形象跃然纸上。
华生是一名军医,因伤从战场上返回英州,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花费不大的住处,于是乎,华生就找到了福尔摩斯合租。
“原来是这样……”
“不是军医侦探,我说呢……”
“这才是这部小说的主角福尔摩斯,期待!”
“感觉是本本格推理系列啊啊!”
……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迅速的破案,让读者们都是一阵措手不及!
可措手不及之下,并不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失望,而是好奇!
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了凶手霍普!
可是对于打击犯罪所需要的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乃至是地质学知识,都有着很深的造诣。
“千万不要质疑老贼……”
“这个篇幅……”
这部《血字的研究》,在整个《福尔摩斯》的系列案件中都不算出色,包括在前世各大书籍网站的评价上,评分都算不上高。
这是警察厅的侦探来信邀请福尔摩斯探案!
而这部《血字的研究》,正式拉开了帷幕。
福尔摩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
经过现场观察、对血字的研究和综合情况分析,福尔摩斯此刻俨然更有把握……
“没想到老贼竟然真的会写本格推理啊,这个难度很高啊!”
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所有的读者,包括书中的人物,都被蒙在鼓里。
后半部的内容,就是经典老贼式写法,正叙、倒叙和插叙,将整个故事娓娓道来,让读者们悬着的心慢慢舒展。
“案件要来了吧!”
“悬疑推理小说,这才是重点。”
从犯人霍普年轻时在米州的经历开始,叙述了被害者杀死了霍普心爱的爱人及其父亲,以及霍普如何一路追随仇人来到伦敦并实施复仇到被抓捕的过程。
现代的刑侦技术不可谓不先进,先进到计算机算法能够根据某个人的衣服或者走路姿势就从海量监控中找到一个人的行动轨迹。
所以现代的悬疑作者很多时候都不会将故事放在刑侦技术先进的现代,因为会失去非常多的悬念感以及情节转折。
《血字的研究》破案过程极为简单,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
在就昨夜,劳瑞斯顿花园街一间屋子里发生了一件凶杀案,死者是米州人,该尸衣着齐整,袋中装有名片,既没有被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说明致死原因之证据。
束手无策的警察,求助福尔摩斯。
第一批拿到《福尔摩斯》的读者,顿时沉浸在了书籍之中。
剧情的节奏很快,几個刑期过去,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多了些了解,在华生的视角之中,福尔摩斯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极其惊人的,并且在一些稀破古怪的知识领域以内,学识异常渊博!
“竟然是这样的侦探形象吗?”
就算是《长夜难明》《无证之罪》,背景都是在二十年前。
在见到华生的第一面,福尔摩斯就这般说道,顿时令读者们一愣!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福尔摩斯并没有过多解释,只是与华生探讨着有关于血液的实验,在这段描写中,实际上就是在进行人物塑造,从说话的谈吐语气,到对于化学知识的熟悉。
“虽然是英州风格的小说,可是我看起来比《哈利波特》的时候更流畅啊!”
从读者的直观感受来说,整个作品将推理与故事巧妙的结合在了一起,虽然重点不是整个的推理过程,可依旧不乏是一部精彩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