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天晴手指轻颤,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重生了,重生回到了10年前。
如果她没有记错,此刻她之所以会在曼城,是因为这一年,权劲刚上任权氏集团总经理一职,因为有项目在新罗,所以带着她和体弱多病的洛依依来到了这里。
这一年,慕天晴才21岁,却已经和权劲隐婚两年,是权氏集团不为人知的总经理夫人,只可惜,这个总经理夫人的位置是她从洛依依手里抢来的,不对,应该说,是她用命换来的。
两年前的一个暑假,洛依依出了车祸,需要输血,权劲冒雨守在慕天晴出租屋外苦求了一整夜。
慕天晴暗恋权劲多年,她不是不想帮这个忙,但献血是她跨不过去的一道童年阴影。
在她10岁那年,妈妈为了输血救人,因医院操作不当,死在了手术台上。
妈妈也是熊猫血。
熊猫血,意味着稀有,也意味着风险,救人,听上去很简单,但于她而言,是以命换命。
为了让对方主动放弃,慕天晴提出了一个要求,只要权劲愿意娶她,她便同意给洛依依输血。
想不到权劲竟然答应了,根本不容她解释,便雷厉风行地办好了结婚手续。
就这样,阴差阳错的,她嫁给了暗恋多年却早已心有所属的男人。
她心里有愧,几乎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进了手术室。
她原想着,救洛依依之后,如果自己像妈妈那样不幸身亡,至少今生嫁给了最爱的男人,便也死而无憾了。
若她大难不死,今后,她必尽所能弥补洛依依,好好待权劲,努力让权劲爱上自己。可是这些想法,也不过只是她一厢情愿。
当她活着走下手术台,她插足了权劲和洛依依的感情,横刀夺爱,已成不争的事实。
“像你这样贪慕富贵的女人,我见多了!”
“慕天晴,娶你不过是因为你的血,若你没有以此相要挟,我可能还会对你心存感激。”
“原谅你?只要以后依依需要血的时候,你能随叫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