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八万字,一个中篇。
故事背景发生在关中地区,在小说中方明华运用了大量的关中方言,增加小说生活气息。
作为西京人,这个他也熟悉。
初稿完成,第一个读者当然是自己的媳妇宋棠棠。
晚上夫妻先是回到父母那里,吃饭看望孩子,快九点才回到幸福小区这边。
“棠棠,帮我看看。”
“好的。”
“可以这么说。”
“这部小说没法和他原来写的那些小说相媲美,更没法和《人生》相比,我觉得是陆遥这次选择了他不太熟悉的法律题材,所以显得有些勉强。”
“挺好,拍成电影效果更好。明华,那個叫张亿谋的导演,不是拍过你写的《一个都不能少》吗?我感觉他很擅长拍这种农村老百姓的故事,干脆让他拍成电影,一定很好看。”
“真是说说曹操,曹操到。”方明华笑道:
“行,小说里面有些遣词造句你再琢磨琢磨。”宋棠棠站起来,很优雅的伸了个懒腰。
“如果是别的作家写的,还算精彩,但是是陆遥.”白苗倒也没掩饰自己的想法:
陆遥看过这部电影?
第二天早上,宋棠棠开车去公司,方明华依旧骑着自己那辆二八永久大杠上班。
单位订阅了一大堆报纸,到最后都是卖给废品收购站,还不如拿回来练字。
到了杂志社大院,方明华一边招呼上班的同事,一边将自行车停在车棚里,上了办公楼来到自己办公室,擦桌子、打水、泡茶,这是早上来必备三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