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处,在场几人皆惊。
变节的是曹怀兴,而不是李琪?
在徐安的推测中,杀死曹怀兴的凶手,正是顶替自己姐姐身份的李琪。
而在她杀人隐罪的过程中,为撇清嫌疑,设置了两重保险,也为曹怀兴制造了两个“死因”。
第一,中毒而死。
第二,遭人仇杀迫害而死。
最终,不论大理寺如何定性死因,都与她毫无关系。
其一,曹怀兴若是被定性为中毒而死,他的胃里有河豚的内脏,说明是有人故意谋害,令他误食了有毒之物,或者胁迫吃下。
那么,案发当天接触过豚鱼之人,除了曹怀兴,就只有侍女秋竹。
继而,缉捕只会怀疑秋竹是凶手,不关李琪任何事。
而秋竹杀人的动机,李琪也已经准备好。
不出意外的话,迷晕秋竹之人就是李琪,在她身边留下金条之人,也是李琪!
目的是营造出,秋竹为财毒杀人的假象!
李琪与秋竹主仆已久,深知秋竹私下的小动作,她知道秋竹一直有偷喝名贵茶水的“习惯”,便事先在茶叶中下药,迷晕了秋竹。
而后在她身边留下一盒金条,秋竹贫苦人家出身,过惯了拮据的生活,见到大批金条...必起贪念,从而私藏起来。
这就正好给了李琪嫁祸的契机。
只要案发现场被发现,缉捕追查到那盒金条,秋竹为财杀害主家的“事实”便可成立。
李琪假扮成受害者,可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