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宦官机构极其庞大,号称“内府”,乃有十二监及四司八局。而兵仗局,便是八局之一,掌造军器,包括刀枪、剑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各类兵器。
有明一朝,最开始的时候,负责制造火铳的机构为宝源局,后期则改为兵仗局和军器局。其中军器局设置于洪武十三年,兵仗局设置于洪武二十八年。
永乐时期,朝廷把火器铸造权收归中枢,“凡火器系内府兵仗局掌管,在外不许成造”。各地所需火器,均需申报后由中央制造,再发送至各地。此时的兵仗局属内府系统掌管,主要职能是生产制造各种火铳和发射火药,是专门的火器制造部门。
这两局相比,兵仗局的铸造技术要略高于军器局。《英宗实录》中记载,正统四年,皇帝认为军器局制造的火器质量不高,令军器局以兵仗局制造的武器作为标准。原文为“比闻所造多不如法,其于兵仗局各取一件为式”。
然而由于中枢的制造机构与军队脱节,不明白军队的实际需求,因此制造出来的火器难免不实用,“或宜于此而不宜于彼,或可以攻而不可以守”,总之就是看起来不错,而用起来糟糕。
于是到了正统十四年,朝廷开始逐渐放开禁令,“各边自造,自正统十四年四川始”。地方制造火器时候,必须上报具体数目,中央批准后才能制造,不能私造。
不过这些规定,在军工私营推行之后,又逐渐起了新的变化。
这个变化最有意思的一点就是,两局都开始从制造部门变成试验和检查部门。
因为生产部门现在基本已经由私营工厂包办了。
私营的军工部门,火器生产以京华为最强,冷兵器生产以王氏为最强。目前只有盔甲方面暂时还是以官营各局更为强势。
不过,这也是京华对盔甲制造兴趣不大才造成的,由于高务实不是很重视这一块,京华在这个方面主要只负责提供铁料。而王氏则是限于资本有限,加上不敢包揽“攻”与“防”两方面用器的制造,这才使得两局还有必要保留生产部门。
当然,他们的生产既然已经局限于盔甲方面,对于火器这一块的业务,便只好委屈一下,削减了又削减,到现在已经只做试验和抽检了。
京华“万历一式刺刀款火枪”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送往兵仗局试验的。
其实兵仗局的试验流程,最早还是京华提供的,包括高务实当年奉旨去宣大巡视武备时搞过的那些项目,如射程、有效杀伤射程、射击精度、装填速度、连续射击可靠度等等。
如果说还要加上什么,那大概就是性价比。
当年高务实推进军工私营的时候就曾经提出过,凡是不具备高性价比的武器,都不是好武器——你一百两银子一把的火枪,哪怕装填速度快一倍,也不如五把二十两的普通货。
这里是大明,不怕拿数量硬堆,怕的是单兵成本太高用不起。
但万历一式,似乎就很不符合高务实自己当年提出的性价比观念,因为其单价高达三十两银子一支,是现有隆庆二式火枪的差不多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