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口处聚着成群的壮汉,说明这不是个简单的地方。
越野车在不远处停下,几名黑衣人簇拥着戴墨镜的男人,径直向巷口走来。
即便这些人气场强大,令人生畏,但还是在巷口的被壮汉们乖乖拦下。交流了几句之后,壮汉对他们逐个搜身,最后将为首的两人放了进去。
上楼之后,只见破旧的餐厅里摆着几张老式饭桌。一个满脸凶相,独自吃着冬荫功火锅的男人,便是隆兴在巴亚的话事人——鸡脚。
鸡脚大口吃着东西,嘴里发出瘆人的“嘁喳”声,宛如一条正在贪婪进食的饿狼。
当然,这点场面岂能唬住老江湖可乐。
也不等谁招呼,可乐踢开鸡脚对面的凳子坐了下来,再一伸手,随行的金毛便为其点上了烟,同样派头十足。
“看看你这副吃相,饿死鬼投胎。”可乐先开口道。
“饿死鬼投胎也无妨,反正你没得吃,只能眼巴巴看着。”鸡脚一副得意的表情。
“小心吃太多了,把自己给撑死,再说了,肉太肥,你吃了不一定能消化得了。”
“少在这里酸,我知道,你和兰姐闹翻了,现在什么都没得搞了。”
鸡脚也不拐弯抹角,上来就把话挑明,反倒让可乐一时不知所措。
“没错!那些货就是从我这里出的。”鸡脚的语气里满是嚣张得意。
“哈哈哈……你这样的傻瓜,脑子只能拿来烫火锅。同样的货,便宜一半多,你就没想过,从哪里能搞来这样的货。”鸡脚一边说事情,一边贬损可乐,心里别提多爽了。
“从哪里搞来的?”
“几个月前,有艘南美货船被劫,丢了一百多公斤的货,大家都以为是东亚的帮派干的,但实际上,没过多久就有人来找我,说只要以我的名义出货,就分我一半的利润。”
鸡脚讲的故事看似扯淡,实际上却很符合逻辑。
可乐心里清楚,如果鸡脚讲的是真的,就意味着劫货的那帮人,是冲着自己来的。更让可乐感觉脊背发凉的是,直到现在,他竟然对此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