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勋最近在忙着代写家书。
从来没学过繁体字的他,下笔时如有神助,就是字迹有些娟秀,让糜晃哑然失笑。
而且,他写的竟然是楷书字体,就更让人好奇了。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
当他看到千恩万谢的士兵们时,什么话都没了。
威望怎么来的?就是从这些一点一滴的小事来的。
武艺出众,折服将士。
带兵有方,让人信服。
嘘寒问暖,令人感动。
还帮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比如代写家书,又收获一批好感。
糜晃看着那两队他亲手交到邵勋手上的募兵,见到他们恭敬驯服的模样,颇为感慨。
短短数月时间,军容焕然一新,至少从表面上来看,已经如臂使指。如果再花个一两年时间深入整顿,则可由表及里,达到真正的如臂使指。
把部队交给他,果然没错。
何伦、王秉之辈,本事固然不错,但和邵勋比,似乎还差了那么点意思。
乱世之中,能捡到这么一个人才,运气着实不错。
“邵郎君过来一点。”见邵勋写完家书,糜晃招了招手,说道。
邵勋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心下激动,快步走了过来。
“这两队人,我从京中带来,交给你了。”糜晃指了指在不远处列队的百名士卒,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