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夜城的赌石跟其他地方都不太一样,相比起来,它的规则更加野蛮。
这里的赌石是两两一组进行的,玩家不仅要挑选出心仪的石头,还要用这块石头来跟对方比出个高下,如果失败了,石头会归对方,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想要闹事,很可能连命也要丢了。
简单来说,不夜城的规则跟洪沙斗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我记得第一次跟陈念见面就是在斗玉的时候,想来这规则也应该有他的功劳。
不仅要与天斗,还要与人斗,这么苛刻的规则,真是刺激啊。
杨风华带的红水晶不多,只有三十多枚,这还是练霓裳给他的活动经费。可想而知现在的血帮是有多么囊中羞涩了。
我拿着这些红水晶,在仔细询问明哥切石头并不需要加工费后,叫了二十五块,走到了低价区仔细观察了起来。
大概是市场更加激烈的缘故,二十五块区域的料子成色比老约翰那里要差上不少,但是胜在各个矿层的料都有,有了更多的选择。
这个区域全部都是蒙头料,有不少人都挤在走廊里拿着手电筒不停地打光。
不夜城民风彪悍,斗玉盛行。每个玩家眼中都带着戾气,好像一言不合就要打起来。
“叶,你看这块怎么样?”达尔文自然而然的就拿了块新场料,他用新买的手电筒照了照底子,得意道:“看看这水头多么肥美,就它吧?”
我不由感慨嫩料果然是鉴别萌新与入行的敲门砖。达尔文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可没少跟他说灯光表现不代表一切云云,可这家伙一看打光效果就兴高采烈的跟什么似的。
达尔文傻吗?开玩笑,他简直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聪明的外国人了。不过就算是他也没办法在赌石面前保持冷静,归根结底,不外乎两个字——利益。
一旦事关自己的利益,很少有人能冷静下来。达尔文如此,程老板如此,姬甜也是如此。
他们并非没有城府,只是在赌石面前变成了普通人。这就是全世界的人都对其趋之若鹜的原因。
见我没理他,达尔文凑过来,一看到我手里的石头就皱起眉头:“叶,我虽然不如你懂石头,但这块石头应该不是我们的目标吧。”
“这就是你不懂了。”我笑道:“你别看石头外壳丑,它的皮相可是有说道的,这样,咱们就选这块,权当热身,如何?”
达尔文耸了耸肩:“随你,我无所谓。”
说定后,我走到明哥那里,把石头递给他:“就这块了,是先切石头还是先等人?”
明哥瞅着手里石头看了半天,对我比了个大拇指:“行家啊!”
我礼貌的笑了笑,没有多说。
明哥联系了一下工作人员,对我道:“你运气不错,刚好有个人也从那个区域出来了,正好可以和你打个擂台。”
他说完,叫人把我们领到一个隔间里,我的对手是一位浑身上下都是纹身的光头佬,他神色不善的看着我,察觉到我的目光后,露出狰狞一笑。
“炎夏人,你的石头是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