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达尔文擦了把脸,怒道:“注意你嘴对着的位置。”
“抱歉抱歉。”我道了声歉,旋即问道:“你说什么?什么合同?”
“是秦记跟红翡的合同。”秦爷见我脸色不对,补充道:“放心吧,我是按照原价收购的。”
我愣了愣,问道:“合同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秦爷说了个时间。
我仔细回忆了一番——这特么不就是我们进咖啡店、廖芊芊消失的时候吗?
林依人在谈话之前就算准了我一定会答应这件事吗?
妈的,时间提前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这个女人是在提醒我。
我心疼道:“我的爷啊,你给她钱干什么?这东西是人家白送我们的。”
秦爷笑道:“生意上鸡毛蒜皮的事情一大堆,能够避免一些陷阱总归是好的。”
听到他的话我倍感无奈,但也找不到什么反驳的理由。
“叶欢,你有想法吗?”秦爷问。
其实我原本的意思是把这两家店合在一起,当做新店的骨架。但这种事我是万万不能明说的。
红翡是伴随窦清霄前半生的玉石店,秦记自不必说,这是秦爷一手建立起来的品牌,这是它们的心血。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窦清霄从厨房走了出来,淡淡道:“叶欢不是要开新店吗?那就把它们打乱重组在一起吧。”
秦爷微微一笑:“好主意。”
看到他们一应一和的样子,不知为何,我愣住了。
就像我刚刚所想的那样,秦记跟红翡在两人的生命中流下了太多难以磨灭的印记,即便它们几经易手,但仍旧矗立在那里,就像是一座灯塔。
“叶欢,你怎么看?”秦爷问。
“不管他,反正也在心里偷着乐。”窦清霄招呼道:“叶欢,来厨房帮我切菜。”
“啊?”
我抽了抽嘴角。
“可是我还坐着轮椅......”
“你的手又没受伤。”
“说的也有道理......”
我硬着头皮推进了厨房里,一进去,窦清霄就抛给我一个土豆,道:“去那边把皮削了,注意别拉着手。”
我晃晃悠悠来到墙角,一边刮着皮,一边道:“清霄,其实我们完全可以留下这两家店的,如果你们想的话。”
窦清霄道:“要做一家麻城第一的玉石店,不付出代价是不行的。”她道:“红翡跟秦记在麻城运营多年,客户群趋于成熟,它们若是并入,对新店前期的帮助很大。”
“所以叶欢,你要是敢起一个杂鱼名字,我可饶不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