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带玲发了一会儿呆后,便明白过来了,看来任达云之前所说,他大哥出事复员回家了,就是断掉一个脚之故!
她心中随即又觉得有点忐忑,担心她和任达云结婚的事,没那么顺利了,何况她们家是要招任达云当上门女婿。
如今客厅里只剩下她和农小妹,她便自来熟,先在一张凳子上坐了下来,然后好奇地问道:“嫂子,大哥的脚是从哪个部位断掉的呀?”
农小妹头也没抬,还在一针一线缝着女儿的衣服,淡然地答道:“哦,从小脚的位置。”
“唉!真可惜,大哥长得这么高大威猛,要是没断掉脚,他在部队里面,肯定能有一番大作为。”
农小妹听到这里后,倒是把眼睛抬了抬,但她也没答话,只在心里想,这还用你说,我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覃带玲也感觉得出来,这个嫂子和任家母亲一样,好像并不欢迎自己,她心里也知道是什么原因。
可她又觉得,任达云也应该有他的选择,不可能因为家里的情况,就放弃他的追求,这对他不公平不是么?
于是她试探着说道:“其实我和达云是两厢情愿的,我们都比较喜欢对方,所以我才愿意,跟他来这里见他的家人。”
农小妹便不客气地问道:“你是县城的姑娘,怎么会看中我们家老二呢?你愿意嫁到我们村里来生活吗?”
在回家的路上,任达云已经提醒过覃带玲,让她不要跟他的家人,提起他是倒插到她家这事,只说会和她一起到县城去发展,反正意思是一样的。
覃带玲笑了笑,斟酌着答道:“我是愿意嫁给他这个人,可我没必要住到这个村子来。我们俩早已经说好了,要一起到县城或者别的大城市,去找工作和生活的。”
原来她打的是这个主意?难怪她愿意嫁给任达云!
农小妹也明白,这件事轮不到她来说不是,只有看任母怎么决定了,于是她就不再说话,只专心地继续缝她的衣服。
覃带玲也无所谓的样子,就坐在旁边看她怎么缝衣服。
她从小没用过针线,他们县城人家要缝制衣服,一般是拿到街上找缝纫店帮忙做,所以觉得比较好奇。
王春杏拉着任达云进了房间后,在床上眯眼浅睡的任振国,一下子就被吵醒了。
他睁开眼睛后,看到母子俩严肃的样子,想起任达花的话,连忙边坐起来边率先开口。
“你这个臭小子!听说你相了个县城的姑娘,而且还彼此看对眼了,这件事是不是真的?”
王春杏双眼看向儿子一瞪答道:“可不是真的,还能是假的啊?人家姑娘都来到我们家里了!”
“什么?你把人家姑娘都带回来了?!咳-咳-咳!她还真愿意嫁到我们家来?愿意嫁到我们这样的村里来?”
任振国一急起来,就不停地咳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