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意顺着呼吸在血液里弥漫开来,陆枫一向清醒理智的大脑竟有片刻的失神。
对于厉悦诗,他最初的定位是——最难带的作者。
也正是因为她难带,所以他不得不多花点时间在和她的沟通上。
在他看来,人最好沟通的时候,是在饭桌上的时候,于是他每次都会顺便请她吃个饭。
可渐渐的,沟通的次数多了,他发现其实她和他想象中不太一样。
看似很难带,很有个性的样子,可是在某些他不经意回眸的瞬间,会捕捉到她有点可爱痴迷的小表情。
那一定是他的错觉吧。
这么有个性的一个女人,怎么会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那种眼神,陆枫自然也在别的女人身上看到过,那是爱慕的眼神。
别的女人这么看他,他根本没有多余的感觉。
但对于厉悦诗,他不自觉地开始猜测,她是无意间流露出这样的眼神,是他的会,还是她也对他有点爱慕之情?
这么想着,他竟有些烦躁起来。明明没想过要交女朋友的,那又何必在意她内心真正的想法是什么?
“我们回公司吧,下午还要上班。”他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打算离开这个气氛越发暧昧的地方。
谁知下一秒,厉悦诗头一栽,咚地一声倒在了桌子上,就这么醉了过去。
陆枫无奈地摇摇头,随后站起身,极其绅士地将她整个人扶了起来:“醒醒,你还能走吗?我扶你上车。”
“恩……”厉悦诗半闭着眼睛,茫然地点点头,顺势靠在他的身上。
就像是一只懵懂无知的小动物,乖乖地跟着他走。
陆枫从未和哪个女人如此靠近,感受到她软绵绵的身子,还有发间的淡淡柠檬香,扶着她的手臂渐渐僵硬,紧接着就像是被火烧着了一般,碰触到她的地方变得滚烫。
尤其是她此刻脸上白皙的肌肤透出粉粉嫩嫩的颜色,他多看一眼只觉得更热。
他就这么扶着她上了车,替她绑好安全带,随后开车回到了公司。
他开车一向很稳,今天开得尤其地慢,原本只要十分钟的车被他开了二十分钟。
到了地下停车场,陆枫微微侧眸看了看还在熟睡的厉悦诗,又看了看车上的时间,还有十分钟上班。
向来喜欢提早十分钟到办公室的他,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睡得那么香,像是困极了的样子,竟有些不忍心吵醒她。
人人都以为当作者只要有一台电脑,坐在家里就能写字赚钱,比外面那些上班族不知道轻松多少。
但实际上,作者比上班族更幸福,经常为了赶稿要加班到深夜,甚至有的作者一天除了吃饭上厕所,都一直绑在电脑前,完全成为码字机器。
陆枫经常和这些作者接触,自然也知道他们很辛苦,看到厉悦诗长长睫毛下方的黑眼圈,他猜到她昨晚一定又熬夜赶稿了,因此更不忍心叫醒她了。
一直到距离上班时间还有三分钟的时候,陆枫才轻轻在她的手臂上拍了两下:“厉小姐,醒醒。”
厉悦诗一巴掌把他的手推开,然后侧了个身继续睡,嘴里还小声咕哝:“别吵,困死了……”
那软萌可爱的样子,和平日里嚣张难搞的形象判若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