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长也是怕自己担负责任,这都离上次那个女犯自杀没多久,监区又来第二个,那上面怪罪下来,谁都担不起。可总不能看着廖子要死,见死不救。
我说:“我也不希望出事,更不希望有人死,所以才来找你商量。监区长,你想想,如果丁灵不去劝说让廖子配合,廖子自杀了,那我们麻烦了,这才一个月之间,我们就死第二个了,那上面不拿我们开刀啊!”
监区长问我:“那你说,丁灵的安全谁来负责,出事了,你来负责吗!”
我说:“我想过了,让薛明媚她们一直陪着盯着她们两,不允许她们两单独行动。”
监区长说:“那也不行,一旦疏忽,就会出事!”
我说道:“那行吧,监区长,我只是来报告的,凡事都是你拿主意。你说了算。”
我把责任都推给了她,在监狱呆久了,我更学会了圆滑。
不把丁灵调回去,如果廖子自杀了,对不起,是监区长你的责任。
如果把丁灵掉回去,丁灵被廖子弄死弄残,对不起,还是监区长你的责任。
监区长直勾勾看了我好久,说道:“你是把这块火红的碳塞进了我手中啊。”
我心想,道理是这么说,但是你是一个监区长,这么个事,你作为领导,你不担着,难道让我们小喽啰扛着?
立功了,谁都抢功劳,妈的,出事了,好,你们来背黑锅。
跟这种领导真倒霉。
我说道:“监区长,那我回去了,当我没说过。”
她说道:“你说说你的想法!”
我不会替她拿主意,我只出主意,我说:“第一个,不管不理廖子,也不治疗,不死当然好,自杀了,那没办法,只能善后处理。第二个,我去给廖子做心理辅导,给吃药,治疗,治好了当然好,治不好如果自杀了,那也没办法,善后处理吧。第三个,让丁灵帮忙,给她做心理辅导,让薛明媚她们找人日夜看着她们,不能让她们两个独处,让丁灵对她说让她配合治疗吃药,治好了当然好,治不好,死了,没办法,还是善后处理。如果丁灵出事,那没办法,还是要处理。”
监区长皱着眉头听完,说:“那小张你的意思是怎么样?”
我说:“我不知道,所以我才来请示你。”
监区长说:“狡猾!”
我呵呵一笑,不再答话。
监区长捏着下巴想着分析利弊,然后说道:“如果让薛明媚找人看着她们,应该不会容易出事吧。”
我说:“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但是不怕一万,也怕万一。”
监区长又想了一会儿,决定性的说:“让丁灵调回去。”
我说:“是,监区长!”
她又说:“你找找薛明媚,和薛明媚谈谈,务必让她配合,一定要让她们看好丁灵她们两,不能出事!”
我说:“放心吧,薛明媚是她们的大姐大,她也不会愿意她们出事的。”
监区长沉默一下,说:“万一出事,怎么处理?”
我不回答,看着她。
她盯了我一小会儿,说道:“你想让我来担责?”
我心想,妈的你不担责,难道让老子来?
我倒是想救人啊,但是万一出了什么事,丁灵被打重伤或者死了,那我的对手康雪马玲那帮人还不赶紧致我于死地啊。
监区长问我的时候,我没有回答任何话。
过了一小会,她说:“我明白了。你去做吧。”
我想,她虽然给我批条,但她自己还是不想担责,一旦有什么事,她那人,定会拉着一个人来垫背。
随即,监区长说道:“我记得我们监区新来几个外招的临时工。”
我在心里骂,我靠,又是临时工。
干坏事的都是临时工,一是因为做事的多是临时工和普通职工,二是因为领导出了事就想一推了之,推卸责任。
临时工,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耳熟能详的词汇,一个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存在的用工形态,如今却大量存在于多个行业,并引发“临时工现象”,出了事就拿“临时工”当“挡箭牌”。
某媒体大楼发生大火,倒霉的是“临时工”;说高校乱收费不算大事的某教育厅新闻中心主任是“临时工”;暴踩商户脑袋的城管被查明是“临时工”。
在一些涉及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事件中,“临时工”成为最后的责任人,已屡见不鲜。
没办法,临时工,觉悟高,有啥责任一肩挑;临时工,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临时工任务多,甘为领导背黑锅。
好事自己揽,坏事临时工。这就是临时工策略。
我鄙夷的笑笑。
监区长问道:“怎么,难道你想背黑锅?”
我摇摇头,说:“那我回去干活了。”
监区长挥挥手。
都他妈的老油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