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带着四个孙子孙女去了隔壁村的娘家。
说是娘家,其实也没什么血缘关系。
这家人是当初逃荒的时候认识,一起逃到罗平县之后,仅剩的几户人家为了方便落脚,便彼此认了个亲。
毕竟拖家带口的,更让人放心不是?
李氏认了一户李姓人家当干亲,这些年一直在走动。
尤其是郭家发财之后,走动得尤其频繁,连亲生女儿也不过如此。
这么多年过去,李氏是真将李家当成了娘家,所以在出事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投奔李家。
但是没想到,李家却连门都没给她开,隔着院门让她带着杀人犯的儿子赶紧滚。
还说当初认干亲是不得已,如今大家早已经开始新生活,那这门干亲也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从今天开始直接断亲,以后再不用来往。
李氏听到这话,气得险些吐血。
这些年李家从她手里拿走那么多东西,怎么不想着要断绝关系?
她还想争辩,这李家人竟然从后院跑出去喊了村民过来。
村里人说他们村不欢迎杀人犯的亲眷,拿着棍棒把她们祖孙几个赶了出去。
并且还放话,以后看到他们进村一次就打一次,绝不留情面。
这时候已经是傍晚,李氏几个无处可去,只能在村口的土地庙凑合一晚。
这会儿大家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可是谁也不敢喊饿,只能忍着。
第二天天亮,李氏拖着瘸腿,带着孙子孙女往清河村走。
半道遇见去城里卖梨的人,李氏拿六个铜板买了三斤,祖孙几个一人啃了个大梨,总算是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