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非得把你娘气死,你才高兴?”
“嫌家里穷,嫌你老子娘没本事,嫌这嫌那,你别回来啊,你不认你爹,你不认你娘,不认俺这个脏老婆子,在外边过好日子不是更好?”
王立献家早上吃饭的时候还在吵,一顿饭吃了快两个小时,馒头粥都凉了,但谁也没心思吃。
“奶奶,博明家里真的是正经人家,现在大城市里的年轻人都这么打扮,就是时兴这个。”
“唉,算了,你们没去过大城市,说了你们也不懂。”
几年没回家,三妮儿倒是出落的很漂亮,她原本就是五个女儿中最好看的,现在经过外面大城市的洗礼,气质上也比乡下人好一大截,加上时髦的打扮,跟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一比,就像是一群土鸡里掉了只白天鹅进去。
只是这个时候,她满脸的倔强和无奈,似乎觉得和家人很难沟通。
在她身后的竹椅上,坐着个年轻的小子。
这年轻人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个子不高不矮,中长发,戴鸭舌帽,身上是牛仔外套,左耳戴着大耳环……
要是让陈凌用一句话形容的话,就是略显古早的摇滚穿搭。
不过在村民们眼里,这打扮比二流子还二流子,尤其那耳朵上晃荡的大耳环,帽檐下遮住眉毛的长发,男不男,女不女,不伦不类的,让人看了浑身起鸡皮疙瘩。
让村里的老人来说,哪怕光着身子披块床单呢,都比穿成这样顺眼。
但是他说起话来,却跟他的打扮大相径庭。
“我爸爸是做生意的,我妈妈是老师,我没骗你们,要不然我不会跟着小静回来了。不过我妈说了,必须要和小静的父母一面,看看是你们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商量结婚的事。”
“要不是什么正经人家的话,小静是进不了我们家门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满脸理所当然的样子,但并不是倨傲,也不是轻蔑看不起人。
反而似乎很是委屈和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