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深夜的灵媒小厅中,书页的翻动声从未停止。
两盏煤油灯和一个高台蜡烛让亚瑟可以清晰地看到书页上的每一个文字。
整整两天,亚瑟都没有离开过柯尔克街2号。
他如饥似渴般将那蛤蟆遗产中的两本书全都翻阅了一遍。
不!
应该更正式的称呼对方为格拉姆。
通过两本书,亚瑟不仅知道了对方的名字,还了解到了对方的生平。
格拉姆,1713年9月3号出生在亚莫尔顿,一个位于北郡更北耶莫格德附近的小城镇,那里主要出产高大的红杉,终年被冰雪覆盖不说,还有许多凶猛的野兽,格拉姆的父亲、母亲就是死于野兽之口,然后,他将自己的姐姐和妹妹卖了個好价钱后,换取了一个守墓人的工作。
当然,守墓人绝对不是格拉姆想要的。
一心想要发大财的格拉姆想要的是……
盗墓!
从他17岁成为守墓人开始,就开始盗墓,十年间获取了大量财富,就在对方准备退休的时候,发现了一座神秘侧人士的墓穴。
也就是那座墓穴,彻底改变了格拉姆的人生。
脑海中回忆着刚刚翻看的格拉姆日记,亚瑟起身走向了厨房,给自己冲了一杯热可可。
并不是用开水,而是热牛奶。
当然了,必须要放糖。
点心则是面包房学徒阿尔文送来的羊角包。
对此,亚瑟再一次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南洛斯,有着港口的便利,令他可以品尝到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