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呢?”大头看着空荡荡的广场问道。
“你问我,我问谁去啊!”我心道,有阿芦这么个不着调的也就罢了,怎么凌云也被她带跑偏了?说好了在这等我,怎么这么会功夫人就不见了。
“会不会是找地方吃饭,或者去哪玩了?”
“不会!”我摇头道:“别看凌云平时活泼好动,但很懂分寸深浅,除非有特别的情况,否则他不会不告而别。”
此时怀中的奴柘突然开口道:“左转朝南走,人刚刚离开没多久。”
时间长不在一起,如果奴柘不开口,我还真忘记它这茬了。奴柘的嗅觉可不是盖的,比养一只边牧靠谱多了。
大头道:“奴柘,你确定吗?”
“当然确定!”奴柘信誓旦旦道:“别的味道我可能还不敢打包票,可阿芦身上那股浓妆艳抹的味道绝对错不了。方圆一公里,我闻到的气味除了下水道就是汽油,只有她一个人,涂抹了这么多化妆品。那气味怎么形容呢,左手薰衣草,右手哈密瓜,头发橘子水,脸上茉莉花,所有味道混合在一起,就是咱们的芦大妈。”
“你敢叫她芦大妈?你是活腻歪了!”大头咂了咂牙花子。
我看了看这县城,确实小了点,横竖各自两条街,街上的人也不多,穿着都很朴素,像阿芦那么把化妆品当面粉往脸上呼的人还真不多。
所以,奴柘的判断应该错不了。
我俩按照奴柘的指引,开始沿着朝南的大街往前追。
一边走,奴柘一边继续道:“和他们在一起的人至少有两个,一个人抽着旱烟,味道有些呛人。另一个人身上有股特殊的气味,清清凉凉的,还有点苦辛味……”
本来就不大的小县城,走了十分钟,这条主街也就走到头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隐约感觉后面多了一辆面包车,走走停停的,显然是跟着我们的。
大头似乎也有察觉,准备回头看看,我叫住了他。
“别回头,免的惊了他们,就装作不知道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