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我的行事风格。
任何事,先装在心里过上几遭,至少得知道,干这件事,我胜算多少,能得到什么,万一出了叉子,我有何对策。只有这些考虑到了,我在付诸行动。
可眼下这事显然已经让白薇有些失去理智了。
她要去见白启清,我当然不能不去。而且我知道,在这种时候,你要是和一个姑娘讲理智,她只能认为你不够爱她。
虽然白薇很特殊,但我没胆量证明她在这件事上能跳出女人的逻辑怪圈。
但说实话,以我看来,这时候和白启清对质,没有任何意义。
首先,没人会承认自己是个混蛋,杀兄杀侄,这种事就算死都不会认账。
其次,见了他你说什么?你说我怀疑你的四个七车牌号有问题?
稍微琢磨了一下,我觉得还是采取点措施为好。
同时,我意识到,车上可还有一个万刚呢。
如果这件事是白启清和祝家的合谋,那带他去见白启清,简直等于带上一个炸药包。
实际上,万刚对我们已经没意义了。
我这人,虽然不怎么正大光明,可我也不至于鼓动万刚去找祝文曦报仇。那简直等于让他去送死。若是让他去指正祝文曦,除非走法律这条路,否则没有意义。可我们的事,能去找警察叔叔?所以,剩下的事,都和他没关系了。
“万刚,你还有安身之处吗?我们送你回去!”
万刚愣了愣,喃喃道:“你们用不着我了?”
“为什么这么说?”我笑道:“我早就说了,你杀我媳妇,我该弄死你,但鉴于我媳妇都原谅你了,也就这样算了吧。毕竟,你也是受害者。我不会指使你去干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否则,我和祝文曦就没区别了。”
“可是,我还没报答你们呢?没有你们,我……我可能连母亲的骨灰都见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