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茅草屋,众人一个睡的都没有,都在等着我们。
奴柘借花献佛,将那一口袋晶莹剔透的珠子全分给了女人们。
但凡是个女人,没有不爱这些闪着光的石头的,一个个拿到手心,自然把奴柘当成了宝贝,又是抱着又是亲的。
奴柘这家伙鬼精鬼精的,那两颗好看的蓝宝石,一颗亲手塞给了白薇,另一颗则送给了紫芙。既然是借花献佛,当然要送到心坎上。还美其名曰,是我和岳远的礼物。
“妖爷,看见了吧?人家给你你还不要,多亏我带回来了吧?”
我一阵无语,在拍马屁这件事上,奴柘确实比较在行。
白薇将宝石捏在手里看了又看道:“还不错,矢车菊颜色,也算是蓝宝石中的上品了。不过,这颗粒大了些,在远东地区这样颗粒大小的可不多,不像是产自斯塔诺山的,倒像是帕米尔高原的。”
说完,白薇就转手将蓝宝石给了青黛。还笑说青黛这个名字,和蓝宝石更配。
青黛虽然欢喜,可还是谦让道:“白薇姐,没听奴柘说嘛,这可是罗大哥给你准备的。”
白薇一笑道:“你听奴柘胡扯吧,我比你更了解你罗大哥,他这人就没长那浪漫细胞。你要说他采了一把浆果,烤了一块上好的肉,优先递给我,我信,你要说他给我准备了宝石,打死我也不信。”
我有些尴尬,我就这么不谙风情吗?
话说回来,重新聚焦在这些石头上。白薇家境富裕,从小对这些东西多有研究,她说的肯定更值得相信,所以说,钱可换说这些东西是他从关外带来的,很明显是信口开河。
也就是说,这人嘴上恭敬,但肚子里一定全是自己的小心思。
睡了几个小时,天刚蒙蒙亮,我就独自一个人又折返回了昨晚上打遭遇战的地方。
沿着山谷,又朝前走了两里路,果然找到了一个废弃的营盘。篝火的灰烬还有温度,周围也有搭帐篷的痕迹,但早已经人去山空。
我总算是长出一口气,他们终究还是离开了。
等我回到茅草屋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