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些钱,子女们认为,杨娟给自己的父亲也买过不少东西,甚至加起来都大几十万了。
即便从礼尚往来的角度来讲的话,这件事情他们也没有办法去追究什么。
甚至,以他们对梁娟本人的了解,如果他们提出这种需求的话,梁娟一定会把钱给他们。
这就不好搞了。
所以,陆川的决定是,按照诈骗罪提起公诉。
至于三个人的自杀……
警方这边不提及。
命案和其他的案件不一样。
立案的侦破必须证据链及其完整杀人动机杀人过程,最终造成的结果。
即便是梁娟有教唆杀人的可能,那也必须要有动机,可是现在如果说梁娟是为了三个人的房子,可事实是房子她又没有要。
那这个动机就不成立了。
杀人动机都没有,那她为什么教唆三个人自杀?
还有,就像梁娟说的一句话。
他们三个是真想自杀,可是凭什么我就一定要去制止他们呢?
按照梁娟的说法,他们虽然有过一段恋爱经历,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分手了,仅仅只是认识的朋友而已。
在电话当中王刚说没有梁娟他会死的,但是梁娟不可能为了他的以死相逼就跟对方结婚。
很多案件的侦办,就是这样。
不一定非要有一个确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