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轩从未想过要当什么木星太上王。
名誉地位对他这个送死流狂魔来说不过身外之物,他要的是紧张刺激的送菜,阿不,直面死亡,当了狗皇帝还能上前线?
而且没有谁比他更清楚,他的权力来自于何方。
他穿越前的天朝古代,公元647年,王玄策三十人出使天竺(阿三),恰逢人家大臣篡位。王玄策发檄文借来1200吐蕃兵,7000尼泊尔骑兵,这就把阿三给打残了,将人家篡位的国王和王妃合共四千人给逮回去,拉去给李世民献俘。
这固然是王玄策牛逼,可人家借兵给你王玄策是因为你牛逼吗?
不!那是因为他背后站着当时最牛逼的盛唐。
王子轩同理。
他能让八个国家的将兵、科学家和工程人员全部乖乖听话,靠的就是炎龙这当世第一超级强国给他背书。
真要脑抽去当土皇帝,最快一年,最迟三年,炎龙的大佬就要派一堆英杰、战将什么的来收拾他了。
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作死,可这不符合王某人的节操。
或许,王某人就像个去车展专门拍E级以上车灯的涩影师,主打一個不务正业,时刻想着作死。
可不论他脑子里有多少黄色废料或者乱七八糟的玩意,至少他的心是红的。
巧了,上头是一点都不知道。
难得有他这个典范在,肯定是千金买马骨啦!
何况王子轩是绝对的根正苗红。
他还不知道,最关键是有比较……
就在木星的轨道另一侧,拉西亚人不出意外地拉胯了。
只能说,他们的表现就很符合他们的民族特征——谁都以为他们牛逼哄哄的时候,他们给你拉一坨大的。古往今来,每逢大战,开场必定强行给自己制造逆风局。没有逆风,就创造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