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其实说来也简单,大约三月初的时候,刘氏的女儿春秀,进城卖鸡蛋,被偶然路过的孙鸿鸣看见,起了歹心。
不过孙鸿鸣当时并没有发难,而是派人跟着春秀一路追到了刘氏家中。
第二天,孙府管事就找上门去了,以五百文的价格,要买下春秀作为孙府婢女。
这个价格显然过于低了些,刘氏当然不肯,两边旋即爆发了冲突。
孙府的人当场就把春秀强行帮了,丢下五百文扬长而去。
刘氏又气又急,跑到官府告状,但这都快半年了,一点反应都没有。
乡绅官府沆瀣一气,刘氏反抗不得,只能人命。
倒是没想到,一月之后,春秀又回来了。
按春秀所说,他在孙府,哄得孙鸿鸣开心,特准她回家看望。
春秀给刘氏留了二两银子便匆匆离开,之后基本每隔半月左右,春秀都会回来一趟。
有时候留下银两,有时候留下首饰。
她们一家没个男丁,生活本就困难,以往全靠乡亲们帮衬,面前过着日子。
自从有了这一进项后,刘氏的生活倒是好了不少。
只可惜没过多久,她就开始发现,春秀身上有挨打的痕迹。
春秀说自己是不懂府上规矩,受了责罚,但刘氏看得分明,春秀身上新伤旧伤都有,怎么会是坏了规矩被打的?
毕竟按理来说,犯了什么规矩受了罚,就不会再去犯第二次。
刘氏觉得不对劲,但春秀却是不愿多说,日子就那么继续稀里糊涂的过着。
可惜从上月初开始,春秀就再没回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