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嘉怡继续:“晚八点二十分韩终于从一位朋友手中借到一千元,之后于晚九时许回到了徐家。那时徐天鹤已预料到韩无法筹齐赔款,杀心早就酝酿,于是当他再见到韩,便将其带到后院,趁其不备用准备好的棒球棍将她砸死。事后他将凶器丢到院内的一个垃圾桶里,并迅速回到家中装成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直到尸体被发现。”
徐天鹤一脸无辜:“我没有……”
乔诺却瞪着徐天鹤,你绝对干得出来这事!
“辩护律师对此有什么异议?”杨博青问道。
魏宇泰遂指出:“公诉人所说并非事实。案发当晚,徐天鹤在吃完饭后就一直在自己房间里,并没有踏出去一步。”
范嘉怡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便轻轻一笑。
杨博青于是问向徐天鹤:“你在屋子里干什么?”
“他在……”
杨博青当即打断魏宇泰的话:“我在问被告。”
无奈噤声,魏宇泰遂瞅向魂不守舍的徐天鹤。所有人的目光也都投向了这位少年。
“我、我在……上网……买东西……”他的话毫无底气——这已经是徐天鹤对自己当晚行为的第三种供述了。
魏宇泰摇了摇头,你还是闭嘴吧。
杨博青如炬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徐天鹤忐忑的脸上:“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公诉人。”
范嘉怡于是拿起一叠材料:“这是警方的鉴定报告,上面引述的证据直指凶手就是徐天鹤——第一,根据凶器上的指纹分布,犯罪嫌疑人是左撇子,这与徐天鹤的用手习惯吻合;第二,对在现场发现的脚印进行分析,证实凶手穿42号鞋,这也与徐天鹤的脚型吻合;第三,凶器上的指纹,更与嫌疑犯徐天鹤的指纹完全吻合。我想不出除了徐天鹤,谁还会是凶手。”
“被告方有什么异议?”
“有。首先,根据凶器上的指纹分布来判断嫌犯的惯用手,这只是根据经验的一种判断和推测,并非确实的证据;第二,据我所知那根球棒是徐天鹤所有,他经常和人一起打棒球,所以那上面沾有他的指纹理所应当,可并不能就因此断定徐天鹤当晚用它行凶过!”
徐天鹤补充道:“而且那根球棒我一直丢在学校,从没带回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