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于我,不过是从一个沼泽奔向另一个沼泽,反正搁哪儿都是泥足深陷的境地。
这次运气还算不错,没死成,不过多关几个月罢了。不过被关之前,能看到江森那张难看的脸倒是挺有意思的。
他到底还是顾忌体面,没直接给我两拳,而是继续让人把我带走了。
新的监狱仍然不是单间,但这次的狱友挺好相处。
监狱的作息一成不变,早上六点起床做操,看看电视,黏黏纸箱,吃个午饭还能出去散步两圈。就这待遇,要不是没有工资,我还挺乐意在这里待着的,毕竟车间里可不是这么好说话的。
但第三天,我就又被带走了。
一大早,两个狱警打开门,把我叫出去,其中一个手里还拎着个袋子。
我看得出来,里面装的应该是我的被捉时穿的衣服。
狱友面色古怪地看着我,几秒后慢慢地笑起来,“哎呀,有人赎你你不早说哇,好歹让我给你送送行。”
“那倒不用,放心吧,你对我的好我都记着。”
我也跟着笑,拿起手提袋跟狱警出去,狱友在身后唤我我便都当听不见。
就我这天生对谁都笑脸相迎还没什么洁癖的个性,这不一看就知道前半生过得不咋样,这也能被吓到。不过我挺享受这种狐假虎威的感觉的,毕竟给人当泥巴踩习惯了。
我抱着纸袋,换了衣服跟狱警出门,也不敢多问。
栅栏铁门被拉开,我在看见面前景色的瞬间被晃到了,往后缩了缩。
门口的一群保镖像小时候的标兵玩具,站得笔直,尽数站在几辆黑色车子后面。
为首的银色车子前,我曾经的狱友斜斜地靠在车上玩弄着怀表,身材削瘦,披着一看就很昂贵的大衣。他稍长的黑发扎起了个小揪,一只腿膝盖曲起踩着车门,一边用拇指顶起怀表,怀表飞旋在空中又回到他手里,表链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好家伙,还真是少爷,还是不得了的大少爷。
我可能真得交代在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