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开车回家,这段时间都是沈时倦来接我,车放在停车场里都好久了。
开着开着,我总觉得车里有一股怪味,我像狗似的吸着鼻子到处嗅,后来终于在放茶杯的位置找到了一包榴莲糖,还是上次萧纹渝给我的,拆开了没吃完。
我把剩下的都倒进嘴里,将包装纸再塞回原位,忽然我摸索到一个东西,拿起来一看是一只精致的小盒子,我一只手打开,里面是一枚镶着钻石的蓝色的领带夹。
是我买给沈时倦的,那时候只要我看到蓝颜色的适合他的东西都会买下来给他。
那时的我多幸福啊,沉浸在沈时倦带给我的柔情蜜意中,满脑子都是他。
幸福来的很突然,消失得更快。
我合上盒子,忽然心里烦躁无比,想都没想就把领带夹从窗口扔出去了。
其实我扔出去的时候已经后悔了,不是舍不得领带夹,我是在开车啊,马路上忽然抛物太缺德了。
我还没来得及忏悔,就听见旁边的车一阵急促的刹车声,然后咣的一声撞在了路边的马路牙子上。
我吓了一跳,赶紧把车靠边停下来,跳下车向那辆车跑过去。
我不知道人家为什么会撞车,但估计是因为我刚才丢了领带夹。
我惶恐地去拍对方的车窗,片刻后,车门打开了,一个男人从车里下来。
“对不起先生。”不管什么情况,我先道歉再说:“你的车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砸到了?”
对方挺恼火的:“怎么能从车窗里往外丢东西?我为了躲开那个东西,差点撞到你...”
“先生,是你啊!”不是我要跟人家套近乎,是我认出了对方,不就是白天在民政局捡到戒指的那个肌肉型男么?
他也认出了我,怒气才稍微小了一些。
“这么巧?”
“是啊,好巧,对不起啊,我刚才应该是发神经了,都忘了自己在开车,就把东西扔出去了。对不起,真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