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之中有些生灵受到远超“规格”和“标准”的眷顾和偏爱,比如“混沌种群”。
混沌种群是无数个物种的统称,它们是生活在混沌中的物种,其中最强大的物种被称之为王族。
作为混沌王族,出生的时候带点超自然现象,那真是太正常不过了。
甚至,混沌王族在全无力量与记忆的情况下,也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周围的环境,比如,院长叔叔和阿姨结婚多年,一直都没有孩子,这无疑是混沌王族的自保机制起了作用。
想到这里,许修深感愧疚,决定多搞点黄金。但在此之前,必须先理清几件事: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去?
杨晨无意间瞥见许修正在奋笔疾书。虽然她和这位邻桌相识不久,但对方已经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邻桌就是带头抗争的人。
“诶,同学,你在写什么?”
“混沌史诗。”许修在答话的同时不动声色地把已经写好的内容遮住了,毕竟纸上的内容充满了“不可名状”,不宜被陌生人看到。
纸上确实写着混沌史诗,但是和人类理解的史诗有所不同。
混沌海,倒数第二纪元,有莫名生物四处游走,那是一种巨大贝类,混沌种族将其称之为“蜃贝”。蜃贝是倒数第二纪元的王族,它们擅长营造幻梦。
混沌海,倒数第三纪元,长着鳞片的白马纵横天地和海洋,后人称之为“白驹”。白驹是倒数第三纪元的王族,它们有着世间最快的速度,时间和空间都是它们的玩具。
混沌海,倒数第四纪元,半人半马生物在原野上飞驰,后人称之为“人马”。人马是倒数第四纪元的王族,任何成年人马都能轻易踏碎一定范围的空间,使其成为黑洞。
这些斑驳迷离的历史画卷让许修心旷神怡,也让他深感自豪:人马拥有登峰造极的力量、白驹拥有无可比拟的速度……这些旧时代的王族都被新王压制了,我族竟如此强势!
许修从史诗中找到了前两个问题的答案,但第三个问题“我要到哪去”,暂时没有头绪。
许修不打算立即回归混沌海,但他也不想在这颗落后的星球浑浑噩噩度过漫长的一生。经过慎重思量,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先把地星上的事处理好,然后再遨游宇宙。
李娟带着帮手返回教室。她找来的这位教导主任向来以严苛著称,在家长群体中颇受好评,但在学生群体则是完全相反的评价。
教导主任站在讲台上,一开口就是不知道说了多少遍的陈词滥调:“你们家人送你们来读书,不是让你们跟老师对着干的……”
许修听着这些官话,轻蔑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