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朝古人头上缓缓冒出来几个问号。
不是,同样是狗,为什么还会因为贵贱程度不一样,案件性质还不一样呢?
难道是因为案例一中的狗是野狗,野狗不会去官府告状?
而第二个案例中的狗是达官贵人饲养的狗,狗主人会去官府状告咬狗之人,所以才会有紧急避险这个说法?
......
【再或者,张三放狗咬你,你又把狗给咬死了,问成不成立正当防卫?】
......
各朝古人嘴角一阵抽搐。
好家伙,有狗你是真咬!
谁家好人一直逮着狗咬!
......
【当然成立!】
【因为狗,在这里是张三用来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
......
永乐年间。
这几种咬狗情况,直接让朱家父子三代直接当场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