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加挑了一件绿色衬衫,搭配白色西装,外面又套了一件银灰色风衣,风风火火的开着刚到手的巴博斯,他发誓,以后这就是他的新老婆。
不得不说,琴酒在花钱上是真大方,要是朗姆,得把钢镚都算上。
也不知道伏特加这些年在琴酒手里得了多少好处。
来到训练基地,伏特加穿着黑色连帽卫衣,外面是一件皮夹克,下半身一条黑色牛仔裤,一双黑色足力健,嘴里叼着烟站在基地门口。
宾加看到他这身辣眼睛的打扮,一秒钟都不带犹豫的调转方向盘离开。
然而伏特加已经看到了巴博斯,趁着宾加掉头的刹那间,一个箭步冲到车前,跳到车头上与宾加隔着一层玻璃四目相对。
“你跑什么?不是你说开着你老婆带我去兜风吗?!我特意和大哥请了一天假!”
“你从我老婆头上滚下来!”宾加看到伏特加趴在车头上,还用手把挡风玻璃上拍了好几个手印子,气就不打一处来。
这可是他的新老婆。
虽然是琴酒送的老婆,但是他很喜欢。
伏特加从车上跳下来,立刻上了副驾驶的位置,疑惑道:“你看到我跑什么?”
“我看你穿的辣眼睛。”
宾加嫌弃的撇了撇嘴,将头顶的墨镜扒拉下来,再也不去看伏特加一眼。
伏特加茫然的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搭。
这铆钉皮夹克和卫衣的搭配又酷又不失朝气,脚上的足力健青春有活力。
哪里辣眼睛了。
“哼,你也好不到哪里去,谁家绿色的衬衫配白色西装。”
伏特加不服,要不是为了拉近和宾加的年纪,他就穿平常组织发的工作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