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阿美利加第一大城市,
位于阿美利加东北部沿海哈德逊河口。
濒临大西洋,总人口约800多万人;原本是印第安人居住区,被荷兰人从印第安人手中低价买下曼哈顿岛,开辟作为贸易站,称之为‘新阿姆斯特丹’。后被英国夺占,改名纽约,范围扩大到邻近陆地和长岛等处。
至于后来嘛,倒反天罡、儿子做爹,如今是阿美利加的金融中心。
耳熟能详的时代广场、自由女神像、中央公园、大都会博物馆.还有大名鼎鼎的‘华尔街’!
当然,这些繁华都和普通人无关:毕竟大部分人的日常,还是养家糊口。百分之九十九的财富,集中在百分之十的人手中,说的就是这座城市。
大资本家、职业政客、银行家、律师.他们才是这座城市的主人。
这座城市每天能提供一千种,不同的有趣事情给你去做。
前提是你有钱。
“嗨,女士,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吗?”
刚走出机场,金发披肩的美人身旁,立刻就停了一辆出租车。
司机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口白牙;眼看这位金发尤物有意动的姿态,立刻下车殷勤的为她拉开车门。
“不管伱是要去哪里,我都能第一时间将你送达。”
“客人们都称呼我为‘飞毛腿’——‘飞毛腿’刘易斯就是我。”
这名司机一口纽约腔,带着嘻哈音乐特有的节奏,仿佛下一秒就会打着响指,跟着节拍唱起来,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布朗克斯区的‘土特产’。
“送我去.上东区XXX,”
报出了一个地址,这是斯蒂芬博士某个朋友的家。